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
一、自上而下的改革:公平正义要让群众看得见听得到 随着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的出台,一场自上而下的司法改革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困境,一方面固然与实施主体的法治理念、执法水平息息相关,但另一方面制度设计本身呈现的粗放性与模糊性又急需高层级的司法机关加以技术弥补,并在实际行动加以关照。纸上的公平正义,只有让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才到产生令人信服的力量。
一、媒体热议:法院可不可以直接解除律师的辩护权? 年初,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新刑诉法实施状况调研报告中,曾就刑辩律师的执业状态进行了调查。这份报告将“法院直接或间接解除律师辩护权”列为刑事执业新风险之一。近期这个话题引起了社会各届的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