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1979年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经历了三次规模较大的修订。这些法律修订工作尽管带来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却没有解决这部法律所存在的若干结构性制度难题。这些难题主要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刑事诉讼构造没有发生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刑事诉讼法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程序性制裁机制,那种针对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行为的程序控制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法律对法院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还存在着诸多疏漏之处。
摘要根据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法院作出的768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职务犯罪案件委托律师辩护率高;留置期限整体较长、解除留置后逮捕率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适用率低;非法证据排除难;定案以言词证据为主,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成为此类案件典型的办案模式。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与刑事诉讼法衔接不畅的问题。基于此,应当保障辩护律师介入的时间和诉讼权利;提高留置措施的适用标准; 明确职务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
2025年5月9日至11日,尚权刑辩学院第二十九期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技能研修班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成功举办。本期研修班,由尚权刑辩学院与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联合主办,来自宁夏及周边省份的近四十名律师参与了此次研修。2025 05 09开班仪式5月9日晚上19时,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旭华律师的主持下,研修正式开始。首先,举行开班仪式。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高文龙律师以及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2025年5月9日至11日,尚权刑辩学院第二十九期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技能研修班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成功举办。本期研修班,由尚权刑辩学院与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联合主办,来自宁夏及周边省份的近四十名律师参与了此次研修。2025 05 09开班仪式5月9日晚上19时,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旭华律师的主持下,研修正式开始。首先,举行开班仪式。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高文龙律师以及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编者按2025年4月23日,国浩刑事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浩刑事业务委员会)、国浩律师学院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联合主办了第四期国浩刑事热点大家谈活动。本期聚焦刑事证据,邀请了多位法学专家、资深律师围绕证据审查技术、合法性判断、证明力分析等实务难点展开深入研讨。活动线下气氛热烈,线上共吸引三千余人观看,得到一致好评。国浩执行合伙人,国浩北京管理合伙人、主任刘继在开场致辞中表示,当前我国
2025年4月24日,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合伙人高文龙律师应邀为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展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问题专题讲座。讲座由李晓丽老师主持,24级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参加。高文龙律师首先就刑事诉讼法第50条提及的八种法定证据类型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证据分类误区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在当下不少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部分司法人员对证据种类的界定存在偏差,例如将侦查机关出具的
张宇鹏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 调查等于留置,留置就是调查,这是以往对于职务犯罪调查措施的认识,也就是因为如此,调查阶段律师难有作为,当事人家属问律师能做什么?律师想了半天,回答两个字咨询。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新《监察法》,这种状况有望得以改变,但新《监察法》中仍然没有律师的位置,辩护还需要通过被调查人的近亲属来实现。关于强制到案强制到案的性质类似于刑事
宋立翔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学术研究部主任尚权有组织犯罪研究部副主任笔者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了多起涉黑案件且负责组织团队成员阅卷。针对阅卷的问题,笔者担任律师助理期间曾撰写《如何当好跟案律师助理——内蒙某涉黑案办案手记》,但相关内容较为零散。笔者在此基础上,并结合近两年的办案情况,总结出了更为系统的经验,以飨读者。一、团队协作阅卷的基本要求高效制作出一份高质量的涉黑案件阅卷笔录对人和事均有
刘书硕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随着人工智能时代来临,当前信息时代正加快进入智能计算的发展阶段,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仍然保持高发态势,呈现出帮助行为认定难、行为以提供两卡为主、各地量刑幅度差异性大等现状,司法实务中存在降低入罪门槛、多地交叉管辖、机械套用构成要件等问题。从有效推进缓解甚至破除规则适用困境的角度出发,对帮信罪的适用
2025年5月12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六十余位律师同仁在线一同参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庭审发问技能原理》,由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翼翔老师担任主讲人。金翼翔老师以破解发问误解为切入点,系统阐释了庭审发问的基本概念。结合具体实例直观展示了发问与庭审
2025年4月28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四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当下司法环境与社会思潮中强奸案件的破局之法》,由广东知恒(总部)律师事务所刑事中心委员、张楠楠刑事律师团队核心成员李嘉诚律师担任主讲人。李嘉诚律师首先结合其办理强奸案的亲身体会,介绍了当下
2025年4月21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三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刑事涉案财物执行中案外人异议权之困境》,由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尚权刑民行交叉案件研究与辩护部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常见型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邵心语律师担任主讲人。邵心
摘要自1979年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经历了三次规模较大的修订。这些法律修订工作尽管带来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却没有解决这部法律所存在的若干结构性制度难题。这些难题主要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刑事诉讼构造没有发生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刑事诉讼法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程序性制裁机制,那种针对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行为的程序控制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法律对法院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还存在着诸多疏漏之处。
摘要根据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法院作出的768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职务犯罪案件委托律师辩护率高;留置期限整体较长、解除留置后逮捕率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适用率低;非法证据排除难;定案以言词证据为主,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成为此类案件典型的办案模式。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与刑事诉讼法衔接不畅的问题。基于此,应当保障辩护律师介入的时间和诉讼权利;提高留置措施的适用标准; 明确职务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
□排除合理怀疑建立心证,必须以证据裁判为指导原则,努力寻求证据间的客观印证,尤其是严重犯罪的要件事实,不能过度依赖心证。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数据证据及鉴定方法在实践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一方面,技术证明服务于证据印证和心证;另一方面,证据判断与事实认定的某些疑难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迎刃而解。□提出合理怀疑首先要求提出的怀疑达到合理性的规定,即需基于一定的证据基础而不能是毫无根据的凭空臆想,同时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驻院纪检监察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积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5年4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7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4月23日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
2025年4月20日,刑法方法论的构建与应用研讨会暨陈兴良《刑法方法论》新书发布会,在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举办。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会议主要包括开幕式、第一单元刑法方法论的实践意义、第二单元刑法方法论的理论构建、第三单元刑法方法论的未来展望、闭幕式五个部分。开 幕 式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审方明主持。方明编审代表主办方向莅临现场的
Financial crime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Drug crime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
Labor dispute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Evil forces and violence
0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0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0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0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05、在高校园区、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
CriminalCompliance
对于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传统的事后惩罚与消极预防途径始终效果难彰。发轫于西方国家的刑事合规(CriminalCompliance)在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中的作用正日益受到各国重视。作为一个充满张力的概念,刑事合规体现了风险社会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的理念,具有犯罪预防前置化和私(企业)有化等特点。企业刑事合规的动力不但来自于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需要,同时也离不开国家刑事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归咎。虽然我国企业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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