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犯从属性、独立性原理以及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奠定了行刑反向衔接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可按照刑事责任型、线索移送型等类型建构反向衔接规则。刑事责任型的衔接性质上属于非刑罚化的刑事责任实现,检察机关应对行政处罚提出具体意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主导实质性审查,行政检察部门承担程序性审查、协调归口以及后续跟踪落实职能。线索移送型的衔接本质上是行政违法线索移送,是否以及如何给予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
摘要为应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认定的证明困境,有关部门频繁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尝试引入客观+综合分析模式加以解决。但该模式导致帮信罪明知认定的门槛有所降低,加剧帮信罪的扩张适用。有关判决书显示,在该模式下,帮信罪明知的认定出现了更多的应当知道明知可能概括明知可能明知等不一致认定情形,也无法明晰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间的认定。究其原因,在于模糊不清的法律规定与证明要求的双重降低
摘要在由网络和现实形成的双层社会下,数据本身独立成为了一种犯罪攻击目标,这种情况下针对数据的犯罪和以往的计算机时代的数据犯罪有很大不同。信息化社会下的数据犯罪不仅因为数据量大,而且数据的运行过程也更为复杂和重要,数据信息权利涵盖的内容十分复杂,涉数据犯罪的形式也随之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因此大数据时代下对数据进行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日益凸显。另外,数据的运行及数据运行产生的信息也是当下数据犯罪的重要侵
2024年9月29日晚,中国政法大学刑辩新星学术讲堂第一期在海淀校区综合楼0412顺利举办。本期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和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承办,主题为青年律师成长的困境与突破。本次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蔡元培主持,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学术研究部副主任田笑律师、青年律师工作部副主任蓝子良律师和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赵正武律师主讲,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事诉讼法学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启动尚游系列活动,计划对华南地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旨在加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交流,共同探索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之道,实现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的。 2024年9月24日下午,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书硕,以及律师马瑜锴、律师助理段可盈一行三人到访广东勤润律师事务所交流。广东勤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洪增华热情接待。 一行三人首先参观了广东
2024年9月23日下午,在中国政法大学王迎龙副教授的带领下,中国政法大学二十余名本科生到访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王勃律师、蓝子良律师参与接待,并为同学们进行授课与分享。王勃律师向各位同学介绍了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以及律所定位,并以《审前辩护的司法实践》为主题和同学们分享交流。他首先阐述了侦查阶段与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的主要方式,之后以自己办理的若干真实案件为例,向同
毛立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刑事诉讼法面临第四次修改,加强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尤其是进一步扩充和保障其辩护权,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例如,是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是否应确立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讯问时辩护律师在场权,是否应赋予被告人与对其不利的证人当庭对质的权利,是否应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等等
张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2024年《庭前会议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笔者认真学习了,也和2018年《庭前会议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规定都作了比对研究,说一下学习心得。首先,在大家都说刑诉法又要修改之际,不明白最高法院为什么在这时又修改了《庭前会议规
房立刚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摘要2024年9月1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法委员会召开了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的涉案财物处置和权利救济制度完善研讨会,北京律协刑诉委委员、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房立刚律师参会并以转变观念,同时确立对物的无罪推定原则,建立程序,切实加强事前的司法审查机制为主题进行了发言
2024年9月23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刑事律师如何通过新媒体IP案源创收?》,由律斗云创始人、CEO孙霞担任主讲人。孙霞老师首先从新媒体特性、刑事案件特点以及地域加持等角度,分析了刑事业务在打造新媒体IP方面的优势。接着,孙霞老师结合实例提出了打造律师IP的七大方法
2024年9月2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刑法中虚假陈述和诈骗的界分》,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青年律师工作部副主任蓝子良律师担任主讲人。蓝子良律师首先介绍了骗取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等罪名中虚假陈述行为的特点,将虚假陈述行为定义为欺
2024年8月26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重点解读〈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尚权走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李月玲律师担任主讲人。李月玲律师首先介绍了洗钱犯罪的立法沿革,梳理了自1990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摘要行政犯从属性、独立性原理以及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奠定了行刑反向衔接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可按照刑事责任型、线索移送型等类型建构反向衔接规则。刑事责任型的衔接性质上属于非刑罚化的刑事责任实现,检察机关应对行政处罚提出具体意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主导实质性审查,行政检察部门承担程序性审查、协调归口以及后续跟踪落实职能。线索移送型的衔接本质上是行政违法线索移送,是否以及如何给予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
摘要为应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认定的证明困境,有关部门频繁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尝试引入客观+综合分析模式加以解决。但该模式导致帮信罪明知认定的门槛有所降低,加剧帮信罪的扩张适用。有关判决书显示,在该模式下,帮信罪明知的认定出现了更多的应当知道明知可能概括明知可能明知等不一致认定情形,也无法明晰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间的认定。究其原因,在于模糊不清的法律规定与证明要求的双重降低
摘要在由网络和现实形成的双层社会下,数据本身独立成为了一种犯罪攻击目标,这种情况下针对数据的犯罪和以往的计算机时代的数据犯罪有很大不同。信息化社会下的数据犯罪不仅因为数据量大,而且数据的运行过程也更为复杂和重要,数据信息权利涵盖的内容十分复杂,涉数据犯罪的形式也随之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因此大数据时代下对数据进行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日益凸显。另外,数据的运行及数据运行产生的信息也是当下数据犯罪的重要侵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高度重视对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936件8593人,起诉18566件35015人。其中,批准逮捕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案件751件1530人,起诉1991件
2024年9月21日,第十八届刑辩十人论坛暨西政刑辩大讲堂第五讲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成功举办,专题研讨证据辩护实务:原理与方法。本次论坛由北京刑辩十人论坛、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主办,北大法宝学堂协办。参加本次论坛的嘉宾有刑辩十人论坛发起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北京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2024年9月2日印发 法发[2024]12号)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规范庭前会议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
Financial crime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Drug crime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
Labor dispute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Evil forces and violence
0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0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0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0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05、在高校园区、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
CriminalCompliance
对于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传统的事后惩罚与消极预防途径始终效果难彰。发轫于西方国家的刑事合规(CriminalCompliance)在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中的作用正日益受到各国重视。作为一个充满张力的概念,刑事合规体现了风险社会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的理念,具有犯罪预防前置化和私(企业)有化等特点。企业刑事合规的动力不但来自于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需要,同时也离不开国家刑事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归咎。虽然我国企业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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