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事违法性独立判断的核心要求,是以实质的法益概念指导犯罪构成要件、违法阻却事由的解释。传统行政犯的理论进路与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国情存在水土不服,无法解决我国行刑交叉类型事实中存在的刑事违法性判断问题,应当在重新划定行刑交叉事实类型的基础上探讨。立足我国统一刑法典的立法模式以及刑事立法既定性又定量等特征,应当区分二元处罚、违反行政前置法和瑕疵行政行为三种不同的行刑交叉类型事实,以个罪保护法益为
研究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正确认定该罪的基础和前提。笔者对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和观点,将接受实践的检验,也期望学界同仁指正。 公职人员的滥用职权是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预防和惩治滥用职权罪是国家反腐倡廉系统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滥用职权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公务人员管理公共事务的法律秩序,重大损失是该法律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该法律秩序被侵害
一问题的提出刑民交叉又称为刑民交错、刑民交织,此类案件疑难之处在于某一案件涉及刑民法律关系,到底通过民事途径还是刑事途径予以解决。此类案件涉及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衔接、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等问题,但上述均为程序法考虑的侧面,其实体法的适用即刑民交叉案件的刑法适用问题亦值得关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刑民交叉案件不存在明确的刑民分界标准,往往意欲将其入罪,则谓之民法看形式,刑法看实质从而实质入罪。
2024年8月,北京市司法局就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全部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为50家。在200余家响应单位中,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优异的办案成果及丰富的公益法律服务经验荣幸入围获选。尚权律师事务所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热心公益事业,无偿办理大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曾入选首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持续多
2024年9月9日下午,张青松律师执业三十周年庆典暨第107期尚权刑事辩护沙龙: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辩护未来发展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现场近50人参会,7000余人观看线上直播。第一单元 张青松律师执业三十周年纪念庆典仪式庆典开幕式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编委会执行主任、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主持。刘桂明院长向到场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张青松律师表达了由衷的祝贺。他指出,张青松律师执业的三十年,
《刑事诉讼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其中辩护与代理和强制措施章节,对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的保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直是社会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2024年8月12日下午,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聚焦刑诉法修改:‘辩护与代理’和‘强制措施’研讨会暨第106期尚权刑辩沙龙在北京成功举办。致辞环节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副院长
李娄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引言】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刑事审判工作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当事人的生命、尊严、自由和财产,应当慎之又慎。一个人是否犯罪,是罪轻还是罪重,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客观存在的、经过调查属实的、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根据,而不能靠主观想象、推测和怀疑来
于天淼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权青年律师工作部主任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依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即将迎来其第四次重要的修订。作为被誉为小宪法的《刑事诉讼法》,不仅承载着惩罚犯罪的使命,还肩负着保障人权的重任。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众多学者纷纷指出,此次修订应当更加注重实现从工具法向保障
毛立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24年8月3日,由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山东刑事辩护高端论坛第五期暨无罪辩护中的证据问题理论研讨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召开。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主任在会议第四专题,围绕无罪辩护证据运用中的经验法则进行主旨发言。毛立新主任从辩方的角度总结了经验法则在证据运用过程中的作用。第一,经验法则可以
2024年9月2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刑法中虚假陈述和诈骗的界分》,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青年律师工作部副主任蓝子良律师担任主讲人。蓝子良律师首先介绍了骗取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等罪名中虚假陈述行为的特点,将虚假陈述行为定义为欺
2024年8月26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重点解读〈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尚权走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李月玲律师担任主讲人。李月玲律师首先介绍了洗钱犯罪的立法沿革,梳理了自1990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4年8月19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刑法修正案(十二)〉实施后行贿犯罪的罪与罚》,由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委员潘熠律师担任主讲人。潘熠律师首先介绍了从严、从重惩治行贿犯罪的大背景,解析了具体法律规定的变化,并结
摘要刑事违法性独立判断的核心要求,是以实质的法益概念指导犯罪构成要件、违法阻却事由的解释。传统行政犯的理论进路与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国情存在水土不服,无法解决我国行刑交叉类型事实中存在的刑事违法性判断问题,应当在重新划定行刑交叉事实类型的基础上探讨。立足我国统一刑法典的立法模式以及刑事立法既定性又定量等特征,应当区分二元处罚、违反行政前置法和瑕疵行政行为三种不同的行刑交叉类型事实,以个罪保护法益为
研究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正确认定该罪的基础和前提。笔者对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和观点,将接受实践的检验,也期望学界同仁指正。 公职人员的滥用职权是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预防和惩治滥用职权罪是国家反腐倡廉系统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滥用职权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公务人员管理公共事务的法律秩序,重大损失是该法律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该法律秩序被侵害
一问题的提出刑民交叉又称为刑民交错、刑民交织,此类案件疑难之处在于某一案件涉及刑民法律关系,到底通过民事途径还是刑事途径予以解决。此类案件涉及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衔接、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等问题,但上述均为程序法考虑的侧面,其实体法的适用即刑民交叉案件的刑法适用问题亦值得关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刑民交叉案件不存在明确的刑民分界标准,往往意欲将其入罪,则谓之民法看形式,刑法看实质从而实质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2024年9月2日印发 法发[2024]12号)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规范庭前会议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全链条从严惩治犯罪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不法分子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不仅破坏外贸出口秩序,而且造成大量国家税款损失,严重破坏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贸易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会同有
2024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陈鸿翔、副庭长陈学勇,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副厅长王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图为发布会现场。一、《解释》的制定背景洗钱犯罪与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
Financial crime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Drug crime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
Labor dispute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Evil forces and violence
0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0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0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0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05、在高校园区、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
CriminalCompliance
对于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传统的事后惩罚与消极预防途径始终效果难彰。发轫于西方国家的刑事合规(CriminalCompliance)在惩治与预防企业犯罪中的作用正日益受到各国重视。作为一个充满张力的概念,刑事合规体现了风险社会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的理念,具有犯罪预防前置化和私(企业)有化等特点。企业刑事合规的动力不但来自于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需要,同时也离不开国家刑事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反向归咎。虽然我国企业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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