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10-25
2021年10月24日,第十五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成功举办。
本届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论坛的主题是“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与法律援助制度完善”。
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10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出席了本届论坛,在线实时收看达1.9万余人次。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宣在线总编审刘桂明先生主持,刘桂明先生回顾了他与尚权所及尚权刑辩论坛的渊源,并指出本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以一部微电影开启,令人印象深刻。
本届论坛的两家主办方代表先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并对大家莅临现场或线上参与本次论坛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以学术交流为宗旨,积极回应刑事辩护制度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现象,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搭建了一个理性交流对话的平台。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在致辞中对尚权所15年来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并指出未来尚权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专心做业务,潜心做学问,热心做公益,用心做培训”,把尚权所打造成一家高端精品刑事专业所、一个刑事法律学术研究平台、一所刑事辩护技能培训学校和一个刑事法律援助公益机构。
上午9时20分,论坛进入主题报告环节,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青松律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顾永忠教授、熊秋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冀祥德研究员围绕“新时代刑事辩护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先后作主题报告。樊崇义教授从犯罪生态的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施行、刑事合规业务的兴起、科技证据的发展以及刑事辩护质量的提高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当前刑事辩护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
顾永忠教授针对刑事辩护面临的重大形势变化,提出在诉讼阶段的布局上应当审前辩护与庭审辩护并重,在辩护内容的确定上应当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并存,在辩护权的来源上应当委托辩护与法援辩护并肩,在辩护方法上应当对抗辩护与协商辩护并列,在辩护工作的拓展上应当诉中辩护与诉前合规预防并进。
熊秋红教授从控辩协商、监察体制改革、打击有组织犯罪、产权保护、科技发展、检察改革等几个方面,详细阐释了当前刑事辩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冀祥德研究员以控辩关系为视角,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演进发展进行了梳理,先后经历了控辩无序、控辩失衡、控辩对抗、控辩对抗兼合作等几个阶段。他认为,控辩关系是一个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状况的观测点,未来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是简者更简、繁者更繁,应同时构建沉默权、强化证据开示、控辩协商等三项制度。
与会嘉宾集体合影后,论坛进入第一单元,研讨的主题是“新《刑诉法解释》与刑事辩护”,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文龙律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汪海燕教授指出,《新刑诉法解释》未明确辩护律师对讯问录音录像的复制权,既不符合文义解释方法,亦在实质上限缩了辩护律师的阅卷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教授指出,《新刑诉法解释》并未完全解决委托辩护与法援辩护之关系问题,亦未对讯问录音录像是否具有否定口供之效力这一问题予以回应。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律师认为,《新刑诉法解释》在限缩律师辩护权利的同时,基于审判便利考虑,扩大了法官自由裁量权。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玲律师、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宁律师,作为本单元的与谈人先后发言。
刘玲律师从管辖之辩、庭前会议中的建议撤诉之辩、证据辩护以及财产辩护等四个方面,对《新刑诉法解释》中的相关修改内容进行了梳理。
陈宁律师围绕《新刑诉法解释》中的专门性问题报告,介绍了专门性问题报告与鉴定意见之关系。
下午13时,论坛进入第二单元,研讨主题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有效辩护”,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宇鹏律师主持。
四川大学韩旭教授针对律师人身保障、异地用检以及骑墙式辩护等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中国政法大学刘静坤教授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属性为切入点,阐述了无效辩护的基本标准和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