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04-12
摘要:
引言
一、关于定罪量刑的四个变量
犯罪与惩罚的算法一点不神秘,它塑造了我们关于罪责评价的道德直觉,其基础部分甚至已被基因编程(一条狗都能区分故意踢它一脚和不小心踩到它之间的区别),只是很久以来人类没有用语言(数学)将其呈现出来。我们的祖先依据被这套算法支配的道德直觉制定了刑法,于是算法转化为刑法的底层逻辑,犯罪可能性、作案成功率、犯罪实际损失以及惩罚概率(近似为破案率)也成为刑法的内生变量。只可惜刑法学诞生于刑法之后,刑法学家没能辨识出这些变量,也没能揭示刑法的底层逻辑,而是借助归纳法发展出了一套区分和识别不同犯罪的要件理论。虽然要件理论能够大致满足操作的需要,但在应对司法难题、发现立法错误方面的潜力十分有限。所以下文的讨论,不以刑法学理论为依据,而是沿用笔者上一篇文章的分析方法,以变量评估取代要件识别。
二、关于酒驾和醉驾
三、关于转化型抢劫
四、关于暴力犯罪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五、关于诈骗和招摇撞骗
结语
不同犯罪也有各自的进化历程,且相互之间存在亲缘关系。比如盗窃和诈骗之间就有亲缘关系,前者让你无从知晓,后者让你判断失误,但偶尔就有某种犯罪介于两者之间,仿佛是个杂交品种,比如通过伪造二维码盗/骗取现金。侵占和贪污就是从“盗窃树”上分化出去的一个小分支和一个大分支,而从“诈骗树”分化出去的枝叶简直难以计数。至于犯罪分化的原因,肯定是某个或几个变量出现了系统性变异。比如,侵占从盗窃分化出去,就是因为侵占罪的破案率接近百分之百,因此远高于普通盗窃;而集资诈骗从诈骗罪中分化出去,则是因为集资诈骗的作案成功率系统性地低于普通诈骗,而其破案率又系统性地高于普通诈骗。以“犯罪树”对不同犯罪重新编码,涉及到一系列有趣的算计和想象。用“犯罪树”的编码方案去制定刑法,即使不是可行的方案,也至少可以带来一场头脑风暴。
来源:《政法论丛》2021年第2期。
作者:桑本谦,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