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09-27
对法证科学中的认知偏差问题,目前需要做的是通过理性思考,制定可以将认知偏差最小化的方法,即根据不同的检验,确定哪些信息是不需要的,在什么条件下哪些信息与检验任务是相关的,以及以什么顺序进行检验。总的来说,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信息会影响检验人员的判断与决策,所以应该确保法证检验是基于与检验工作相关的信息。研究表明,以下是几种控制法证认知偏差的有效方法。
(一)情境管理员
情境偏差可能在意识觉知的水平之下产生影响。因此,即使检验人员想要诚实、客观地工作,但接触工作无关信息(task-irrelevant information)仍会使检验产生偏差。此外,情境偏差的无意识性质,也意味着人们无法察觉到情境偏差的影响。避免工作无关信息产生偏差的最简单方法是使用盲态检验。
法证科学是法律与科学的交汇,它一方面荷载了生产现代诉讼不可或缺的科学证据之重任,另一方面屡屡陷于各种重大误判而背负污名。揭开科学证据的面纱,客观评价科学证据的可靠性,在科学证据面前不再天真,就是在历史的场合中正确认识我们自己。人的因素在法证科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深刻地理解了人的因素,才能设计出科学的、优良的、符合人性的法证科学制度。认知偏差具有内隐性和不易察觉性,这导致认知偏差引起的鉴定错误,很难通过实验室复核、能力验证、法庭交叉询问、上诉等手段发现并加以纠正;认知偏差造成的伪印证,在我国司法实践推崇的印证理论的助推下,无疑会造成难以推翻的冤错案件。因此,应对法证科学中认知偏差的问题,最好是采取以预防性策略为主的应对方案。对认知科学和实验心理学的了解,可以让法证科学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人的因素在法证科学中的作用与影响,理解目前法证检验程序的缺点和漏洞,理解法证科学工作人员的认知优越性与认知局限性;可以使事实认定者(包括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更为理性、客观地看待证据印证,特别是科学证据的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