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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推荐 | 赵运恒:由刑事辩护延伸到刑事合规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09-30

在执业二十年后,随着刑辩专业化的探索达到一定程度,以及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我把新的专业领域定位为刑事合规。

 

有人可能认为,从刑辩到刑事合规是业务的转型,但我认为,刑事合规实际上只是刑辩业务的延伸。

 

这些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做刑辩还不错的律师,一旦形势不好,就转去做非诉了,等刑辩执业环境改善,收入也高了,又回到刑辩业务来,执业领域不断转换。同时,也有很多人对刑辩存有情怀,一直在坚守。田文昌老师有一句广为人知的话,“刑辩专业是最高端的专业”。

 

刑事合规作为刑辩业务上的一个延伸,其相当一部分内容我们刑辩律师都已经做过了,像事前的刑事风险防控,包括非诉的一些刑事法律服务。所以刑事合规作为企业合规业务的核心和最终追求,是我们刑辩人本身的专业范围。这篇小文里,我从自己认识的角度谈谈刑辩律师与刑事合规的关系问题。

 

第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刑辩律师要不要把业务往合规领域延伸。从我自身经历说起,之前和同事们带领刑辩团队做了很长时间探索,做到了创新、凝聚。所谓创新,就是不要墨守成规,既要符合市场,又要突出自己的特色;所谓凝聚,除了文化与情怀,还要有形的利益和无形的利益作为链接。刑辩团队先后在5个最著名的法学院校都设立了独立命名的课程,包括北大、清华、法大、北师大、人大法学院都有;我们的全国巡回的宣讲模式也已经广为人知;在律师学院、刑辩学院的叫法上是律所中第一家。随着同行的交流,互相切磋沟通的越来越多,刑辩理论和实务的交流实际上已经比较成熟了。

 

从刑事业务角度来说,这几年特别是从监察委设立之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中小案子基本都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覆盖了,大案子或多或少又会有些限制,刑辩业务遇到了瓶颈。此时,正好合规业务兴起,从2019年开始,我倡议刑委会在各地连续举办了三次大型的刑事合规论坛,以及若干小型座谈会,开始对刑事合规进行规模性的研究。到2020年春,检察系统也开始摸索刑事合规,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刑事合规呈现出方兴未艾,马上就要井喷式爆发的势头。如果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通过的话,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对象从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嫌疑人扩大到满足法定条件的涉案企业,将让企业合规不起诉有法可依。这些新的变化给了我创新的动力,感觉必须尽快从刑辩走向合规。由于做合规业务需要独立的运行机制,需要其他专业的配合,需要很多创新的模式,这不是一个单纯的刑辩专业团队做得了的,所以我们去年年底成立了一家律所,今年3月刚刚开业,主要业务方向就是企业合规,包括刑事合规。

 

第二个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刑辩律师适合不适合做这样的延伸。从检察机关试点企业合规改革以来,大家看到实际上现在主要是形式上的合规计划和流程规范,服务此项业务的主要是非刑辩人,甚至是做非诉的律师。因为他们接触ISO合规文件和国内标准文件早,熟悉国际国内的相关规定,也在企业全面合规业务中有案例,积累了一些经验。面对突如其来的业务机会,我们刑辩人是没有太多准备的,因为我们过去大多数人都没有关注这一块,主要是刑辩业务的经验,缺少合规知识和经验的积淀。所以在准备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刑辩律师介入这块业务的较少,还是以非诉讼律师为主。

 

但是检察机关推行的企业合规,核心还是刑事合规,它的底线还是刑事,是以刑事规范为实质,在解决形式和规程后,如何判断企业的刑事风险,如何减少、消除这个风险,所以还是要回归到刑辩律师的本专业来。这里既有对犯罪要素的精细把握问题,也有对千变万化的刑事司法实践的把握问题。我们过去所做的刑事非诉业务,包括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专项刑事风险化解项目等,都可以成为现在刑事合规业务的组成部分。我们不排除有一段过渡期,这是能够理解的事情,但桥归桥,路归路,以个罪评估和个罪合规整改为切入点的涉案企业合规,不是非诉讼律师、非刑辩律师能涵盖的,需要刑辩律师和他们联起手来做,需要刑辩人的深度介入。

 

第三个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刑辩律师在做好刑辩的同时,怎么样去做好刑事合规。我们星来是所谓第一家号称专门做企业合规业务的律所,但对于新兴的刑事合规,我们也在探索作业模式和内容,包括检察系统已在全国推行第二批试点了,快200个单位参与了,也依然是在摸索。目前,我们总结出三点思路,分享给诸位读者。

 

第一,刑辩律师要马上开始做合规知识的储备,包括专门的培训、交流等。其中,尤其是青年刑辩律师,更要保持自身开放性以及职业可能性,在执业生涯的初期,既要通过办理个案努力磨炼自身的刑辩基本功,亦要培养开阔的视野,将目光投向从刑辩业务延伸出的合规业务,善于对自己参与过的刑事个案特别是涉企刑事个案进行总结,看是否能够以一些合法的、事前的合规举措降低企业刑事风险,回归个案储备合规知识。另一方面,合规业务涵盖行业范围广阔,刑辩律师应抓住机会更多地学习、了解不同行业企业的经营特点、业务特点以及涉刑概率较高的风险岗位,以期在遇到企业专项刑事合规时可以具有较高的行业敏感性,并且较为迅速地抓住痛点。

 

第二,要从辩护思维调整为合规思维。不能总以刑辩的思维去看待合规业务,也不能以普通法务人的思维、普通刑事风险防控的思维看待合规。比如合规不再是仅仅保护一个企业家或高管,而是在保护整个企业,不是让企业家个人规避了风险就可以的;合规也不是让企业暂时规避有实质危害性行为的风险等等。刑辩人要从辩护的经验逆向去追溯它是怎么形成的犯罪,它的风险点在哪,怎么在细节上去堵去疏导,这是我们的特长。

 

第三,从方法上来说,要讲究不同专业的组合,要研究涉案前的合规和涉案后的合规的区别和联系,也要把合规和辩护融合起来。就涉案前的合规而言,应积极与企业员工交流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细节,注重对企业现有材料的梳理,并结合其所处行业特点,厘清涉案企业当下面临的行政、刑事风险,为后续协助企业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及可能出现的辩护工作做充分准备。就涉案后的合规而言,要及时了解并善于利用如《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政策的背景和监管方向,在综合分析全案证据材料的前提下做出判断,就企业是否、如何适用合规不捕不诉等机制与检察院沟通交流。此外,在企业合规新形势下,刑辩律师亦可考虑直接进入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名录库,一来通过参与企业涉案后合规流程为企业涉案前合规累积经验,二来增加刑辩律师自身在企业合规领域的知名度。但需注意的是,刑辩律师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能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刑辩律师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能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刑事合规业务有利于社会治理和企业良性发展,代表了刑辩业务的新方向,值得刑辩律师发挥特长,积极加入到改革中来。目前,我们星来吸收了不少有丰富合规经验的律师,各专业合作探索企业合规的路径。同时,还在律协支持下,在行业层面联合多家律所刑事合规从业者共同研究和推进这项业务。另一方面,星来也在做合规产品,产品的版本正在研发团队的努力下迅速迭代更新,星来将以它作为一个主线、抓手,引导合规业务的生产流。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希望同行们都能联合起来,以网络团队合作的方式把合规业务做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的法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