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10-12
迄今为止,一个学术上尚未得到完全澄清的问题是,刑罚与构成要件的关系究竟为何。对此,在二十多年前,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例如,有学者认为,二者各自的含义相互指涉,对两者进行精确定义必须以互为参照系和前置语境为条件才能完成。但是,二十多年来,绝大部分刑法学教科书,基本都只承认构成要件对刑罚的单向制约作用,而对该问题没有深入的继续讨论。不过,社会焦点案件常常有激活刑法理论的功能。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案件的曝光,特别是自许霆案以来,认为刑罚对构成要件有反向制约作用的观点重新出现,“以刑制罪”现象再次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以刑制罪”这一现象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否合理?本文拟就此进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