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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细说毒品与毒品犯罪第四讲——毒品犯罪那些事儿(下)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10-18

 

本期我将为大家具体介绍毒品犯罪中几个主要罪名,今天将为大家介绍的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走私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四个罪名。

 

六、贩卖毒品罪

 

这是毒品犯罪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司法实践中所发生的毒品犯罪主要就是这前边几期咱们多次提到吸毒只是违法行为,但并不是犯罪的问题,但不要小看吸毒,很多人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就是从吸毒开始的,因为毒品是很昂贵的,吸毒本身是非常烧钱的,很多吸毒者吸毒上瘾后慢慢就没钱了,就想着在吸的同时再顺手倒卖点儿毒品,把自己吸毒的钱赚回来,即所谓以贩养吸,但这一倒卖就构成贩卖毒品罪了,然后就越积越多,而且往往是越倒越大,如果早点被警察抓了还好,否则等做多了之后再被抓可能就够死刑了,很多贩毒者就是这么走上贩毒这条不归路的,我在死刑复核阶段接手的很多案子即是如此,甚至其中有的原来还是很有家底的企业老板。

 

从法律概念上讲,贩卖毒品罪,是指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注意这个有偿并不要求必须营利,原价转手,甚至亏本甩卖都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如果是无偿赠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通常来说,贩卖毒品罪有三种表现形式,首先从字面上讲,所谓贩卖应该是买入后再卖出,这就是贩卖毒品罪中最完整的一种形式,但这种完整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却不是最多的,最多的是一种不完整的形式,即卖出毒品,不管毒品是怎么来的,是别人送的也好,是路上捡的也好,还是祖传的也好,只要有卖出毒品的行为就构成贩卖毒品罪。此外还有一种是为卖出而买入毒品,虽然毒品尚未卖出,仅有买入行为,但仍构成贩卖毒品罪。这三种形式在司法实践中都会作为贩卖毒品罪处理,而且都是既遂,之所以这样规定完全是出于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需要。而同样出于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需要,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数量多少都要判刑,比如常见的零包贩毒,即便只贩卖零点几克毒品也同样构成犯罪。

 

由于贩卖毒品的利润巨大,且是层层加价,所以你会看到即便是东三省的毒贩,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也会跑到广东毒源地去直接购买冰毒。我前两年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是女性,她为了安全,也为了能赚取更高的利润,就自己开车从辽宁直接跑到广东陆丰一个村子里,到上家家里拿货,直接拿一手货源,保真又便宜,然后又自己开车返回辽宁,再分销给下家。前后共10次,涉及冰毒10余公斤,在最后一次时才被抓获,当时是人赃并获,现场从其车内搜出两公斤冰毒,一二审都判决了死刑,到死刑复核阶段我接手,最终不核准死刑,为她保住了性命。但她为什么没有被核准死刑,原因咱们下期再讲。

 

还有我办理的一个山东的案子,被告人也是女性,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在当地吸毒圈里人送外号“老干妈”,在毒品犯罪中可真不能小看女性。她有固定的上线定期为他供应毒品,然后她再向当地的吸毒者作零售分销。一二审认定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天上她家里买毒品的都能有上百人。当然我们对这点提出了质疑,那要是每天上百人上她家去买毒品那不成了赶大集了吗,当地公安机关不可能不发现,而这个案子并没有所谓的保护伞存在,所以这肯定是不属实的,毒品犯罪都是很隐秘,偷偷摸摸进行的,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像开超市一样公开售卖毒品,要是这样过不了三天就会被查获,根本不可能开上一年多。

 

还有河南的一个案子,被告人原本是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手里有企业,还有工程队,在新疆承包工程时认识了一个女的,后来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在工程承包结束后,这个女人又主动去他老家找他,并自掏腰包在他老家买了房子,这看起来是真爱啊!但这个女人后来就开始一步步地把他往贩毒的路上带,跟他说你搞工程多累啊,我哥有从云南搞毒品的路子,你投点钱,什么也不用你管就能分钱,他就动心了,投了几十万。在这个贩毒团伙里,这个女子管财务,收钱付钱都由她来弄,女子的哥哥管联系云南那边进货,安排人运输,联系下家销货,但这些事这兄妹二人对外却都是打着他的旗号作的,就是有意把他塑造成这个贩毒团伙的老大,后来这些人被抓之后都异口同声地说他是老大,他是一分钱分红没拿着,还被扣了个团伙老大的帽子,百口莫辩。

 

七、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也是一种常见的毒品犯罪。在我国刑法上,非法持有某些违禁品是构成犯罪的,例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还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但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毒品。按刑法规定,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即构成犯罪,这个一定数量在法律上为海洛因达到10克,其他毒品依照一定比例按海洛因折算。

 

本罪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叫单纯的非法持有,意即并非是为了贩卖等其他犯罪目的而持有毒品,例如为了自己吸食而持有10克以上冰毒。而另一种持有系为了实施其他毒品犯罪而持有,因为持有是一种状态,实施贩卖等任何其他毒品犯罪也都会同时具有持有毒品的状态,而当其他犯罪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的时间,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就是只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但这种情况下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只是其他罪名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时的无奈之举,法官内心实际上仍是认定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的,因此这种情况下虽然也定非法持有毒品罪,但量刑要重得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重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

 

司法实践中在毒品犯罪的定罪问题上,非法持有毒品罪经常与贩卖毒品罪发生争议,常有公诉人指控构成贩卖毒品罪,而律师辩护认为只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情况,这个争议的焦点就是认定构成贩卖毒品罪证据是否充足的问题。最高法院为了解决这个证据上的困境,直接规定贩毒人员被抓获后,对于从其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一般均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即以推定的方式回避了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

 

八、走私毒品罪

 

前边说过,我国现在既是毒品消费国,也是毒品过境国,当然同时也是毒品生产国,只不过由于近几年对毒品的严厉打击,所以现在国内的毒品生产已经大幅萎缩,目前国内的毒品主要来源就是境外。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中国毒情形势报告》中说:毒品主要来自境外、绝大多数来自“金三角”地区......2020年,全国缴获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主要毒品26.3吨,其中来源境外的22.4吨,占全部主要毒品的84.9%。那么这些毒品怎么样从境外到达我国境内呢,那就是走私!

 

什么叫走私呢?走私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但具体到刑法上,有些东西走私进口不是犯罪,但走私出口是犯罪,比如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文物等,也有的东西是走私出口不是犯罪,但走私进口是犯罪,比如网上热议的洋垃圾等废物,但对于毒品来说,不管是走私进口还是走私出口,都是犯罪,因为毒品是全世界、全人类的公害,即使是在公海上,各国都有普遍管辖权。

 

因此,在我国携带毒品无论是出境还是入境都构成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罪边境地区比较常见,比如广西的中越边境有一个叫凭祥的县,著名的友谊关就在这里,这个地方就经常发生从越南走私入境毒品的案件。比如云南的中缅边境地区因为海洛因需要从毒品原植物罂粟中提取,但中国境内不可能有大面积的罂粟种植,不具备生产海洛因原料便利,而毗邻云南的金三角地区却因为地理、政治等原因而有大面积的罂粟田,为海洛因的生产提供了适合的环境。所以这就决定了我国境内全国各地的海洛因基本上都是境外走私进来的。此外,从南美、中东也会走私一部分毒品进来,主要也是海洛因,还有可卡因、恰特草等。

 

 

而走私毒品案件的被告人中外国人比较多。比如2013年发生于广州白云机场的日本议员樱木琢磨走私毒品案,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31日,日本爱知县稻泽市议员樱木琢磨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准备搭乘航班经由上海转机回国时,安检人员在其行李箱拉杆夹层及箱内女式松糕凉鞋内共查获甲基苯丙胺3289克。2019年11月8日,鉴于被告人樱木琢磨携带夹藏毒品的行李箱尚未办理出境手续,依法认定为犯罪未遂,可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樱木琢磨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办理的一件案子,被告人是一名越南籍女子,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子女又多,所以受雇参与把毒品经友谊关口岸运进中国,然后再运到广州去交给下家。他们以进口黄鳝鱼作掩护,把黄鳝鱼装在几十个箩筐里,把两包冰毒包裹严实放在其中两个箩筐底部,把这两个箩筐作上记号,然后把这些黄鳝鱼通过正常的通关手续进来。她们同时又联系了凭祥的一家物流企业,负责从友谊关口岸接到这些黄鳝鱼运到广州,我这个被告人则坐高铁先去广州直接等着接货。但不巧的是,这批毒品在刚被凭祥的物流人员接手后就暴露了,物流的工作人员怕黄鳝在路上死了不好交代,就擅自给这些黄鳝鱼换水,结果就发现了有一个箩筐下面有一包东西,摸出来一看,像是传说中的毒品,就给报警了,然后警察来了就又把另外一包毒品也搜了出来。然后在公安的安排下,物流人员仍按原计划开车将这些装有毒品的黄鳝鱼去广州,到了广州被告人一来接货就被抓住了。

 

不过比起将毒品藏在箱子里、篓子里,人体藏毒就更恐怖了。这几年已经发生过多起缅甸的毒贩打着赌场招工的幌子,以给高额报酬为诱饵,把一些国内的人骗过去,然后威逼利诱其吞下包裹好的毒品,要求其瞒过边境检查,把毒品给他们带到国内来,等过了过境检查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排出来。当然也有一些人是因为去缅甸那边的赌场赌钱,赌输了被逼着人体运毒的。人体运毒非常危险,虽然这些毒品在吞下前都包裹得很严实,但吞到肚子里后被胃酸腐蚀还是很容易破裂的,而一旦破裂就会造成人中毒身亡,所以这些人体运毒的人都一路上不敢吃饭喝水,生怕引起破裂。而有的人为了多挣运费,就刻意地多吞下毒品,这就更加大了风险。

 

2013年发生于北京的一个外国人走私毒品案子,一个中东某国的穷人,为了给生病的妻子治病,受雇于贩毒集团走私海洛因到中国,由雇主为他购买机票从中东某国乘飞机飞抵北京,在到达机场前其吞下了200多克海洛因胶囊,但是刚到北京首都机场就被发现了。因为这条航线是走私毒品案件多发的航线,所以机场公安盯得很紧,他下飞机后一过安检X光影像就显示他腹部有阴影,警察一搜查他的随身物品,发现飞机上发的餐食他都没有吃而是装进了他的包里,咱们前边说过体内藏毒是不敢吃东西的,但他又是个穷人,舍不得这些食物,就装进了包里准备带走。于是警察把他带到一边进一步讯问,一问他就招了,然后在警察的监督下去卫生间把他体内的200多克海洛因胶囊都排了出来。

 

从以上这些案例也可以看出,不管你隐藏的多隐秘,都总有被查出来的时候!

 

而近些年随着中国由毒品消费国转为毒品生产国,由中国向境外走私毒品的大案也时有发生,《破冰行动》中塔寨制造的几吨冰毒就是打算走私到香港再运到法国的,这就构成了走私毒品罪。

 

九、容留他人吸毒罪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法律规定吸毒本身是行政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最多就是强制戒毒,但容留他人吸毒却是犯罪,是要判刑坐牢的。所谓容留他人吸毒,即给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提供吸毒场所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但有偿的判的更重。

 

本罪在容留他人吸毒时不要求必须提供毒品,只要提供了吸毒场所即可,例如在自己家里开party,期间有人吸毒,不管这个毒品是谁提供的,只要这家主人知情但却纵容的,他就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前些年某名星因吸毒被抓,后经调查发现他是请朋友在他家聚会吸毒,因此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如果容留他人吸毒,同时又向他人贩卖毒品,既提供吸毒场所,又有偿提供毒品的,就像以前的大烟馆一样,则以贩卖毒品罪与容留他人吸毒两罪并罚。

 

此外,本罪的犯罪地点不仅包括在自己家里,还包括以在宾馆里开房等方式容留他人吸毒,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有人不在自己家里,专门跑到宾馆去开个房间聚一群人吸毒。而酒店、宾馆的经营者明知开房的人吸毒而不予制止的也会构成本罪,因为显然他们也属于容留,甚至出租车司机明知乘客在打车过程中吸毒而不制止的也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