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04-19
2021年4月16日下午14:00,前往成都参加第十六届尚权刑事司法青年论坛的我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应邀前往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作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刑事错案中的证据问题”, 由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洪波教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莫皓博士主持,西南民族大学的在校学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周洪波教授对毛立新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及毛立新律师的相关情况。
随后,毛立新律师开始他的演讲。他首先简单介绍了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研究中心2014年联合发起的的“蒙冤者援助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之后,他通过分析近年来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援助平反的几起重大冤错案件,包括许金龙等四人故意杀人无罪案、缪新华一家五口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刘忠林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曹红彬故意伤害再审无罪案等,总结了我国冤错案件在刑事证据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演讲中,他重点以福建宁德缪新华一家五口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为例,结合办案经历以及个人感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物证、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的常见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讲解了证据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其中,重点讲授了如何审查物证的关联性、同一性以及口供的真实性,以及如何充分运用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破除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伪印证”。
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毛立新律师总结了刑事错案在证据方面的三个共性性问题:一是现场没有发现和提取能够指向被告人的实物证据;二是主要靠口供定案,但口供的合法性、真实性均存在明显问题,有些隐蔽性事实始终供不出来;三是都有一些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例如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等。
针对刑事错案中的证据问题,毛立新律师强调,辩护律师对控方证据的质疑和辩驳,对于克服公安司法机关陷入“确证偏见”、防止冤假错案必不可少、不可替代。一个案件只有经得起辩护律师的检验,才谈得上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才有可能是铁案。
演讲结束后,毛立新律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答疑解惑。
最后,莫皓博士作了总结点评。他表示,通过本次讲座,大家了解了冤错案件发生的原因,学习了证据分析的方法和技术。同时,大家还从尚权律师身上学习到了专业精神和公益情怀,希望同学们未来能够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
下午16:30,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