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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十五周年访谈丨冀祥德:每一次华丽转身,都是人生精彩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12-31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奠基人陈光中先生称他是“用百米速度跑万米的学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谢伏瞻称他在地方志八年,和全国方志人一起“开创了一项世界文化史上的盛举”。从警察到教师,从教师到律师,从律师到学者,从学者到行政领导,每个角色都被他演绎得相当完美。一次次华丽转身,一次次创造辉煌,他更像一位脚步不停的行者,不断去探索人生的一个个巅峰。从律师中的学者到学者中的律师,从学者型领导到领导型学者。

 

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我们非常荣幸采访到冀祥德教授,近距离感受这位法学行者的风采。

主持人:徐翰清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翰清:您能分享一下您和尚权的渊源吗?
 
冀祥德:我和尚权的渊源非常深。我1992年开始在山东做刑辩律师,当时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有专门的团队做刑事案件,可以说,我很早就开始刑事辩护专业化的路径探索,那个时候我就一直有一个情怀,就是建立一个中国刑事辩护中心,实现中国刑事辩护的高质量发展。2004年,我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后,主办每年一届的全国法律职业高端论坛。2006年,张青松来参加我们的论坛,可以说是我坚定了他成立一个专门做刑辩的律师事务所的信心,并且,为了支持青松,我把我的律师证转到了尚权所,成为了尚权的第一批律师,一直到现在。
 
徐翰清:您作为尚权顾问和兼职律师,当时对尚权所的发展有什么建议?
 
冀祥德:2007年,我和青松在杭州出差办案,我俩在西湖边就尚权的发展规划畅谈了一个通宵。当时我提出了尚权“四个一”发展规划。第一个“一”是每年举办一个论坛。就是我们现在坚持多年、已经形成很大影响力尚权刑辩论坛。这是尚权所坚持得最好的规划。第二个“一”是每年出版一本书。就是每年出版一本刑事辩护著作或者一本典型案例集。著作主要是总结尚权律师积累的辩护经验,逐渐形成一个系列;案例集主要是结集出版尚权律师办理的经典案件,以尚权刑辩律师的专业化实践,供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律师、法学学生和社会有关人士参考或者学习。《尚权刑事辩护指引》就是其中内容。但是,这个规划落实得不够。第三个“一”是每年参加一个项目。我曾推动尚权所和芬兰有关机构合作,致力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研究,这个项目合作了很多年。第四个“一”是每年举办一个培训班。我提出尚权要走专业化道路,应该建立一个刑辩培训基地。尚权所的律师不仅应该是刑辩专家,还应该是刑辩培训专家;不仅要培训自己的律师,还要培训、全国的刑辩律师。
 

 

 
徐翰清:可以说您是见证了尚权的发展,请问您如何看待尚权这十五年的发展?
 
冀祥德:可以说,我不仅设计和推动了尚权所的发展,而且也亲历和见证了尚权所十五年的发展。这十五年来,尚权的品牌已经树立起来了,建立了很多分所,在行业已经有了很大的影响力。同时,尚权也为刑事辩护界培养了很多优秀的律师,我希望尚权能够涌现出更多像青松、常铮、立新一样优秀的律师。其实,2007年的时候,我还提出了第五个“一”,就是尚权成立十周年的时候发展成一个百人大所,但遗憾的是,尚权现在还没有一百人。我希望尚权要有规模化发展的目标,形成一支凝心聚力、业务精湛、覆盖刑事辩护各专业的百人刑辩律师队伍。
 
徐翰清:您在尚权的这十五年,有没有什么案件,或者什么事情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吗?
 
冀祥德:在案件方面,上海首富周正毅案、浙江吴毓秋案,都让我印象深刻。还有一个案子非常有意义,是2009年左右在江西办理的,在办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我们多次和有关办案人员沟通,在当时就已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些理念运用到了案件处理当中,案件也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前些日子,尚权所集体给刘文元律师过八十大寿,我认为这件事做得漂亮——尚权对老同志的这种关爱有加、终生服务、不离不弃,不仅体现了尚权人待同事如家人的深厚情怀,而且是尚权持续壮大发展的根脉和动力。
 
徐翰清:在《一辩十年:尚权刑辩团队成长密码》这本书中,称您是“完美演绎每个角色的法学行者”。我也注意到,您曾做过警察、教师、律师、检察官,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教授,近年来,您提出依法治志,以及“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成功推动全国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实现了中国历史第一次省省、市市、县县志书和年鉴全覆盖,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谢伏瞻称这是“开创了一项世界文化史上的盛举”。您能和我们分享一下各职业给您带来的收获吗?
 
冀祥德:到目前为止,我的职业生涯已经实现了七次转型。我毕业后去做警察,在一线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后来我去警校教学,正是有了较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才能在法学教学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之后,我创办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之前8年的法学教师经历对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很大的锻炼提升。后来,我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做科研工作,由于多年的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经验积累,就很好地解决了法学研究的“纸上谈兵”问题,所以我才提出了建立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劳教制度废除后国家制裁体系重构、刑事辩护全覆盖、准入辩护、有效辩护、控辩平等等系列制度构建设想和理论创新,可以说律师、检察官办案经验对教学科研,特别是对策性法学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直接效用,这里储藏着没有法律实践的人永远不可能有的灵感。也正是由于有了长期理论研究的积淀,所以组织上派我到地方志系统工作后,我很快就提出并系统论证了“依法治志”理论和制度设计,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地方志规划纲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采纳了我的建议,把“坚持依法治志”确定为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理论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实践指导应用,这是一个学者最值得高兴的事情。从我的人生经历体会,我觉得丰富的人生阅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的,所以我很幸运。我的每一次转身,都是从带着一笔巨大的财富开始的。如今,我从方志转身国史,当代中国出版社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当代中国发展变迁,当代中国国情研究,当代中国人物传记等系列为出版主体的中央级综合出版社,站在这个平台上,我带着警察、教师、律师、检察官、学者和地方志积累的一大笔财富,对未来充满怀信心。
 

 

 
徐翰清:据我了解,可以说您是中国研究控辩关系第一人,提出了很多关于控辩关系的理论。您是如何看待我国当下的控辩关系?
 
冀祥德:我关注和致力于研究控辩关系已经几十年,我的博士后报告就是《控辩平等论》。在我看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控辩关系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控辩关系无序阶段。1949年到1979年的30年,我们没有刑事诉讼法,没有专门规定和调整控辩关系的法律,所以控辩关系是无序的。第二个阶段是控辩关系失衡阶段。从1979年到1996年,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控方更多的权力,辩方权利太小,双方权力(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控辩失衡。第三个阶段是控辩对抗阶段。这个阶段是从1996年到2012年。这个阶段又分为两个阶段,一个从非理性对抗阶段,一个是理性对抗阶段。第四个阶段是控辩对抗兼合作阶段。从2012年尤其是2018年以后,控辩关系从原来的以对抗为主、合作为辅,转向以合作为主、对抗为辅。我认为,从控辩关系的演进,就能生动地看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70多年的发展历程。
 
徐翰清:对全国的青年刑辩律师有什么想说的?
 
冀祥德:做一个律师很难,做一个刑辩律师更难。我曾用“冰雪路上行车人”来形容刑辩律师的处境——在奔向目标的冰雪路上行车,不能快,太快容易出问题;也不能慢,太慢无法按时到达终点,需要心怀定力、永不停歇、坚忍不拔、持续推进。希望青年律师既要眺望着远方的宏伟目标,坚定而执着地努力前行,又要练好内功,注意走好脚下的道路。
 
徐翰清:对于未来的刑事辩护的发展有什么期待?
 
冀祥德:我提出“刑事辩护木桶”说理论认为,如果把国家治理当作一个木桶,那么法治就是这个木桶中最短的那块木板。那么如果把法治也比作一个木桶,刑事法治是其中最短的那块木板。如果把刑事法治也比作一个木桶,刑事辩护又是其中最短的那块木板。如果再将刑事辩护比作一个木桶的话,刑事法律援助就是其中最短的木板。我认为,看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必须要看刑辩律师的地位和法律援助的作用。因此,我期待法律尽快修改,从长期以来过多关注的“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关系,转向关注“公检法律”四主体之间关系,这也是我提出和论证的“法治建设车轮说”。
 
徐翰清:您对提高辩护律师的地位有什么建议吗?
 
冀祥德:我曾经提出中国刑事辩护制度建设“三步走”建议。第一步是实现普遍辩护。普遍辩护要贯穿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等程序,都需要有律师辩护。第二步是实现准入辩护。需要对刑事辩护设立准入制度,并不是现在的任何律师、甚至非律师都能辩护刑事案件。第三步是实现有效辩护。刑事辩护不是走过场,辩护律师不是演戏的,要能真正在案件中起到应有作用。在我看来,只有在普遍辩护基础上,实行准入辩护,才能实现有效辩护,三者是层层递进关系。只有实现了有效辩护,辩护律师才能有地位。
 
徐翰清:您对尚权所未来的发展,有什么期望吗?
 
冀祥德:第一,尚权已经建立15年了,现在站在一个新的时间节点上。从我的做事特点看,我每到一个单位,都要制定一个事业发展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现在,我建议制定一个《尚权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切实做好尚权有计划发展的顶层设计。第二,尚权要把培养出更多优秀刑辩律师作为要旨,让刑辩律师奋斗在尚权、成长在尚权、热爱在尚权、成就在尚权。第三,通过尚权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再过15年,尚权成立30周年时,把尚权建成中国刑事辩护基地。届时,在中国,只要提起刑事辩护,就必须提起尚权,那时,中国的刑辩律师只有两类——一类是尚权刑辩律师,一类是其他刑辩律师。

 

      未来可期,只须努力。

 

冀祥德教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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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祥德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曾任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法学系常务副主任,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中国社会科学院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称号。现任当代中国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