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2-08-24
有人认为出庭只是耍嘴皮子,而这又有什么用呢?
当然了,我理解这句话也不完全是瞎说,应该说它有真理的成分。
那就是公正这件事不是空口说的,要靠实打实的证据。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没有证据,空口无凭,也就是定案不仅仅看表达技巧,还是应该看更加根本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证据基础。
当然控辩双方都可以指责对方是耍嘴皮子,也就是脱离证据讲话,只靠表面功夫,从而证明自己才有内功。
当然从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当然是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而辩方可以提出相反的证据,或者只是通过逻辑来指出控方的漏洞。
而仅仅通过逻辑来质证和辩论的时候,就有可能被指责为耍嘴皮子,意思就是你也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你只是否定我,而你如何证明自己呢?
这其实是对举证责任的误解和忽视,既然存在举证责任问题,双方在出示证据的数量和丰富性上肯定是不一样的。
在抗辩一方自然是说理多而举证少,或者提出的例子也是对方的证据,而不是己方的证据,感觉有点偷懒似的,或者是给人一种诡辩的嫌疑。
但是这种看似耍嘴皮的找毛病、找漏洞的方式,其实是有意义的,对于证明证据的合法性、可靠性是有实质作用的。
一个复杂的证据,而辩方完全没有任何反驳,也会使人将信将疑,怎么感觉都没说清楚呢,怎么就定了,这是不是一种表演呢?
而只有将证据将所有的问题暴露出来,然后让控方解释,或者补充新的证据,才会让证据的链条显得更加坚实。
这些质疑其实就是代替公众提出的,将所有可能的逻辑漏洞地毯式的捋一遍,然后双方充分的交锋,有质疑,有答辩,有建构,有再质疑,有再建构,这样让法官从中取舍。
最终的采信未必是任意一方的照单全收,可能是有所选择的,也是有充分理由的,这样一来判决公正性才会显得更加可信。
法庭上的没有质疑,并不等于公众心中没有质疑,而且这种心中的质疑是没有给你答辩和补正的机会的,而是对以后的司法行为也变得将信将疑,从而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
即使以后的审判变得更加公正,也未必能够取信于人。
因为信任是需要长久积累的,来自于每一次的体验。
充分法庭辩论,已经是围绕证据、程序和法律的一次充分碰撞和展开,让真理越辩越明,在激烈的过程中才会产生真正的心服。
即使公众对你的判决的结果未必是接受的,但对你充分尊重辩护权,让庭审能够充分交锋的方式也是能够信服的。
接受的不是结果,接受的是产生结果的程序,这就是程序正义,
只要程序是正义的,那么结果就必然是正义的,即使结果与自己预想是不一样的,但其实产生过程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我们就能够接受它的合法性,进而产生对法律的信赖。
因此法庭激烈的交锋辩论,是让程序正义充分体现,让人看得见的过程,从而激发出对法律的信仰。
而且所谓的耍嘴皮子也不是仅仅是耍,它必然是要联系证据和事实的。
指控当然要以事实为根据,充分的举证质证,即使辩护人的质疑也是要与证据相结合的,而不完全空论。
如果仅仅是空论,法庭也就听不进去了,也就无法充分产生说服力。
只有与事实和证据巧妙的结合,让质疑和辩论变得有理有据,才会真正增加说服力。
因此,我们也承认有些法庭辩论有些过于空泛的问题,但是好的法庭辩论一定是体现与证据事实的结合力的,也就是让证据说话。
让证据说话,不是仅仅把证据一摆就不说了,一定要解释、说明,对证据的细节充分引用,将证据之间进行紧密连接,从而产生证据为自己说话的效果。
让证据为自己说话,其实就是结合证据说话的意思。
这些说话的证据拿来的,肯定是辛辛苦苦取来了,大部分都是侦查人员取,辩护方也可以收集证据,同时也可以申请法庭依职权调取,甚至也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出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
想让证据为自己说话,当然要庭前下足功夫,这不是临时抱佛脚能够做到的。
因此出庭要有对出庭情景的预判,将这种预判运用到审查阶段,甚至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阶段,从取证的时候就要设想开庭可能发生的质疑和辩解,这其实就是将不断提高的庭审证据标准不断向侦查前段传递。
越是复杂的庭,越是需要将庭前的准备工作做足,这种充分准备实际上就是倒闭办案质量全诉讼链条的提升。
这些证据看起来只是在法庭上叨叨的几句话,但它均是影像案件走向的关键证据,我们只有掌握了证据的走向,我们才能够法庭辩论中立于不败之地。
所谓的台上几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一种磨练的艺术。
出庭虽然有技巧,但更加关键的是依靠证据,而这些证据的收集是需要倾注大量心血的,是需要前期投入的。
也就是你想让自己法庭上更有自信、更有底气,技巧只是一方面的作用,更加关键的是大量的准备。
这就是嘴皮子的基础,你想让你的嘴皮子好使,那庭前大量扎实的工作是少不了的。
而这些的话,那还仅仅是耍嘴皮子的问题么?
它其实立足于整个庭前的全过程。
而嘴皮子还有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原因,那就是它是书面语的体现。
我们有一种潜在的认识,那就是总是感觉书面语要高于口语表达。
这样你在出庭时对语言表达还是以口语为主,虽然有三纲一词,但是很多关键时刻还是需要依靠即兴表达的,这种完全没有稿子的语言,就更是耍嘴皮的典型。
耍的意思就是说的要溜,然后就是有一种随意性,典型的就是缺少书面文本的约束。
感觉只是公诉人和辩护人随便这么一说,但是不管你是否是随便的,其实你说的话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此其实并没有真的随便,所以也不可能是真的耍,它只是更加直接,更加短兵相接,你来我往,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更加激烈。
其实如果你在旁听你会觉得更加有感染力,更加让你有代入感,让你不断的进行头脑风暴,从而调动你的思考。
而经过充分思考之后的说服,也才显得更加可信。
在更大氛围内,这其实一种无形的普法宣传,是一种更容易接受的表法方式。
所以也不仅仅是辩论,也是公正的展开方式和法律观念的普及过程。
出庭其实就是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而好的出庭就是让人将正义看得更清楚。
来源: 刘哲说法
作者: 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