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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推荐丨陈君武:法学学术论文初审“那些事”——从稿件初审流程与规范角度看论文写作技巧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2-12-06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对一篇好的法学学术论文的评判,虽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多重评价标准,但公开发表的法学学术论文,都要经过刊物编辑从形式到内容的严格把关、审稿。通常情况下,在初审编辑眼里,一篇好的法学学术论文,既要有好的形式,更要有好的内容,就像工厂里生产出来的产品,既要注重产品质量,又要对产品进行必要的包装。这样,产品才能卖出好价钱,才能有市场。法学学术论文有无学术价值,有无创新之处,关键要看它的内在品质,要看论文的论点、论据、论证之间的相互关系。当然,一篇好的法学学术论文,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外在形式,好的外在形式可以恰如其分地表达论文内容。形式与内容相得益彰,不可偏颇。

 

  一篇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从投稿到刊登出来,先是经过编辑部编辑初审,再是同行专家匿名复审,最后是主编终审,至少要经历三审。一般情况下,编辑初审,先看形式要件,再看实质内容。先从形式上剔除不符合刊发规范的论文,再从内容上筛掉不宜刊发的论文。以甘肃政法大学主办的《甘肃政法大学学报》《西部法学评论》两本法学类学术刊物为例(均为双月刊),2021年稿件采用率约为2.57%,每月收到投稿500篇左右,采用稿件约12篇左右,初审编辑形式审查通常筛掉一半以上,内容审查后约有20%的稿件可以进入复审环节。因此,法学学术论文写作,兼顾形式与内容十分重要。

 

  形式审稿

 

  一般情况下,学术期刊编辑部初审编辑,首先审核的论文形式要件主要包括:选题范围、选题来源、学术道德、篇幅大小、作者身份等。

 

  选题范围。审查选题范围的主要目的是将非法学文章予以剔除。一本刊物,大都有自己固定的“品性”与领域,《甘肃政法大学学报》《西部法学评论》均为纯法学类学术期刊(综合性社会科学刊物一般设有固定的法学栏目)。一篇论文将来可能放在哪个栏目,初审编辑一看题目就一目了然。法学学术期刊或综合性刊物的法学栏目,主要按照国家研究生培养专业目录,大致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一级学科。法学期刊栏目设置虽没有固定格式,但大都设有理论视窗、学术争鸣、青年法苑、热点追踪等。当下,法学领域相对热点的问题如国家安全法学、党内法规学、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司法鉴定学等,相对比较受审稿编辑青睐。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公安学类的学术论文,虽属于法学学科门类,但不是纯法学的学术论文,作者投稿要将其投到相应专业刊物。

 

  选题来源。一般而言,属于国家社科、各省社科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方面的论文,初审编辑会优先选择。这类选题大多数来源于作者本人的课题项目,多属于作者的兴趣爱好或作者长期关注研究的学术领域,相对成熟。

 

  学术道德。这主要看投稿论文的查重率,是否涉及作者学术舞弊问题。现在大多数刊物都有专门的投稿系统,审稿流程均在网上进行。投稿系统自动检索,可以将论文的查重率(包含作者本人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清楚地标识出来。我们甘肃政法大学学术期刊部在编辑初审时,查重率超过20%的稿件原则上作退稿处理;查重率在15%-20%的稿件退修;查重率15%以内的稿件留下来进入下一个流程。

 

  篇幅大小。篇幅太长或者篇幅太短的论文,审稿编辑一般不留。甘肃政法大学学术期刊部主办的两本刊物,每篇刊发论文字数一般要求在1.2万字到2万字之间。现在,各学术期刊因为评比、评价需要,比较喜欢发表较长篇幅的论文,1.2万字以下的论文,通常可能被认为涉嫌论证不深刻而作退稿处理。但不能一概而论,内容审查中特别优秀的篇幅较长或较短的学术论文,初审编辑也可能与作者进行沟通,分期刊发或建议增加字数达到1.2万字。

 

  作者身份。按照教育部“破五唯”要求,对学术论文作者不以身份论英雄,关键要看论文质量。然而,在编辑部内部初审环节,出于对刊物综合评价、评比需要,作者身份也是各编辑部重点审核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作者会优先考虑。

 

  内容审稿

 

  内容审查是初审编辑审稿的重点,主要包括意识形态、选题价值、文章结构、写作规范以及论文的创新点等。

 

  意识形态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术刊物是意识形态的主阵地与重要载体,是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重要介质。所有刊发的法学学术论文,必须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当下,法学类学术刊物重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等为主要选题方向。论文论述过程中,要坚定“四个自信”,扎根中国大地搞科研,将论文写在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选题价值主要看学术论文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一个好的选题,起码要具备三方面的要素:新、奇、实。一篇学术论文,要么有理论指导意义,要么有实践指导意义。选择别人已经论证成熟的东西,往往缺乏新意。选题题目,要简洁明了,要能抓住初审编辑“眼”球,要在“奇”上下功夫。此外,选题还要注意自觉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所帮助。这样的选题才更有研究应用价值。

 

  论文结构是初审编辑内容审查的重点。首先,结构必须完整。一篇好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外语翻译、正文、说明性注释、结论、参考文献等缺一不可。其次,结构必须匀称。尽量避免头重脚轻、虎头蛇尾、腰粗腿短等结构失调问题。

 

  写作规范是作者的基本功。无论是题目的确定,写作大纲的反复调整,还是正文的写作以及得出结论的过程,都要遵循严格的写作规范。在引论部分,初审编辑通常会重点看论文作者是否简明扼要地综述了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包括学术派别及其代表性观点、研究进展与不足,进而提出自己力图有所推进或创新的问题或假设。在论文主体部分,初审编辑主要是看作者对自己提出的主要观点、假设或问题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说理和论证。论文就是要看有没有“论”,如果正文中看不到“论”,那么其规范性就大打折扣了。

 

  学术论文的创新性至关重要。内容的创新,体现在作者要有自己的观点,即“独创性”。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可以提升整个学科创新能力。法学学术论文的创新,不仅有理论创新,还有方法创新。初审编辑通常会看论文作者方法上与前人研究方法上的显著区别,以及提出了哪些新观点、新材料、新手段、新方法等。与此同时,创新还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推敲。

 

  初审、复审、终审等编辑审稿流程,是期刊编辑部编辑必须遵守的“程序法”;初审编辑对投稿论文进行从形式到内容的严格审查,是编辑部编辑所必须遵循的“实体法”。每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无不饱含编辑的心血与汗水。各期刊有各期刊的流程与规范,笔者谈到以上内容不一定适用于每家期刊,但至少可以让法学学术论文作者熟悉审稿流程,了解掌握审稿内容,知己知彼,有针对性地改进自己的学术论文,提高学术论文发表的成功率。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陈君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