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实录FORUM RECORD

论坛回顾丨贾志强:关于实证研究方法的几点思考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3-06

编者按

 

2023年2月18至19日,第十八届尚权刑事司法青年论坛——死刑复核权收归十五周年暨法律援助实施一周年研讨会在北京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承办。共有3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在现场出席了本届论坛。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顾永忠教授作了题为《死刑复核制度四十二年的变迁与改革---以1979年两法施行为起点》的主题报告。与会嘉宾围绕“死刑复核程序的定位与改革”“死刑政策与死刑威慑力”“死刑复核案件有效辩护的实务思考”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以下是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贾志强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贾志强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非常荣幸能有这次学习和分享的机会。我想从研究的方法和路径角度针对雨豪的发言进行与谈。

 

 第一,是关于报告中的数据和变量。对犯罪率的影响,是否还有其他的一些变量?把死刑复核权收回之前和收回之后,然后再加上一些其他的相关变量一起进行分析,得出结果可能会更科学。因为影响犯罪率的,其实可能是多个变量之间的共同作用。死刑复核权的收回起了什么作用,或者根本没有起到作用,可能会因为其他变量的存在而不甚清晰,这也是经济学研究中经常谈到的变量的内生性问题。到底谁是因谁是果,雨豪这个研究很不容易,但方法上我觉得可能还有探讨的空间。

 

 第二,我想谈的是实证研究这种方法。采用何种方法取决于要解决的问题。死刑有没有威慑力,目前是有各种理论解释的,但这些解释是否有效,我们可以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进行验证。我们做刑诉法的研究也是一样。我最近尝试研究程序简化是否带来了量刑优惠,我收集了很多数据,来观察现实的情况。实证研究方法本身有局限性,这是首先需要承认的,但不能就此全盘否定这种方法,有的问题必须要用这种方法来回答。实际上不管是刑事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尤其是一些立法论的论证或者问题,更需要实证的证据或者数据来支撑。

 

 第三,除了呼吁对实证研究方法的重视外,我同样呼吁关注基础理论研究。死刑复核程序的设计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它应以整个一审和上诉审制度为基础,具有体系性。我们的上诉审是全面审查,我们对一审认定事实的既判力,本来就没有给它画上一个句号,死刑复核要不要全面审查,这是需要通盘考虑的问题,而不能只单看死刑复核程序该如何去设计。这就需要我们对整个审判理论有一个深入而准确的把握。

 

 最后我想说,学术不该有学科的界限,也不该有方法的界限。最关键的是我们能够坐在一起,把一个问题描述清楚、探讨清楚,真正地去解决实际的问题。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