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案例SHANGQUAN CASE

张雨律师承办:胡某贩卖、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案获不核准死刑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6-27

涉案罪名贩卖、运输毒品

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阶段死刑复核

案件结果不核准死刑

犯罪嫌疑人胡某

辩护律师张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

案情简介

2013年至2014年3月16日期间,被告人胡某与同案被告人多次共同贩卖毒品,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共计查获约36千克氯胺酮、甲基苯丙胺(冰毒)967.15克。

2015年6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胡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胡某提出上诉。2015年12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律师工作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雨律师接受被告人胡某的委托后,经会见被告人胡某,阅卷分析本案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不应核准胡某死刑的意见。

办案结果

2018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采纳张雨律师辩护意见,认为鉴于胡某对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被告人起到了一定作用,综合全案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定不核准胡某死刑,撤销原判,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