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6-27
【涉案罪名】贩卖、运输毒品
【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阶段】死刑复核
【案件结果】不核准死刑
【犯罪嫌疑人】佟某
【辩护律师】张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
【案情简介】
2012年6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佟某先后10次从广东省陆丰市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共10574克运输到辽宁省抚顺市贩卖,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2015年5月14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佟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佟某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10月3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律师工作】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雨律师接受被告人佟某的委托后,经会见被告人佟某,阅卷分析本案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不应核准佟某死刑的意见。
【办案结果】
2018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采纳张雨律师辩护意见,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的佟某贩卖、运输毒品事实中,有5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佟某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被告人的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定不核准佟某死刑,撤销原判,发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