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6-28
【涉案罪名】过失致人死亡罪
【检察机关】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
【案件阶段】审查起诉
【案件结果】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辩护律师】邵心语,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自2022年2月开始,被害人在深圳市某攀岩馆进行攀岩运动。2022年5月2日,被害人再次前往该攀岩馆进行攀岩运动,李某某为当晚安全教练。被害人在前十次攀爬过程前均将缓降器(安全装置)挂扣在安全带的锁扣上,攀爬结束后解开安全装置,但在进行第十一次攀爬时被害人未挂扣安全装置且安全教练李某某未进行检查,当攀爬至高度约为10.5米处因体力不支失手坠落至地面,李某某当即拨打120并对被害人进行紧急救助,2022年5月7日,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2022年5月,李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10月,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律师工作】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邵心语律师接受李某某委托介入本案,了解案件情况、开展阅卷工作,同时极力推动刑事和解的达成。因赔偿主体涉及多方,谈判十分艰难。经过近半年几百通电话与近千条信息的沟通、多个部门共六轮的正式调解,各方终于达成了刑事和解。邵心语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出李某某具有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辩护意见。
【办案结果】
2023年3月31日,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做出最终决定,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