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7-13
【涉案罪名】盗窃罪
【审判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阶段】侦查、审查起诉
【案件结果】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姜某
【辩护律师】刘祚良,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当事人姜某是一位老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立案。公安机关认定,2021年底至2022年3月份,姜某先后共17次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型超市内,以漏扫码、不扫码的方式盗窃商品。
【律师工作】
刘祚良律师于2022年5月份接受委托担任姜某的辩护人。在本案侦查期间,刘祚良律师指导姜某及其家属与超市达成谅解,同时指导他们收集姜某过往的工作表现及所获得的荣誉。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刘祚良律师通过阅卷,认为其中有两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向检察官提出应认定姜某构成自首,且姜某具有退赔、或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并着重强调本案处理不应当单纯以盗窃次数论。
【办案结果】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刘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