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12-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下称《工作情况》),系统分析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主要态势,总结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的举措与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与展望,并就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进行风险提示及建议。
《工作情况》指出,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同比呈明显上升趋势。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仍高位运行,但上涨幅度逐步放缓。与此同时,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激增,已成为仅次于帮信罪的第二大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此外,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快速上涨,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多发罪名。
《工作情况》指出,犯罪人员低龄、低收入、低学历特征依然明显,但文化程度较高人员涉罪呈上升趋势。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信、掩隐三类犯罪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人员分别为 4400余人、5900余人、7600余人。
《工作情况》指出,对于从境外陆续抓获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逐案跟踪,该捕则捕、当诉则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资金追缴力度。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的四川南充“4·01”专案,检察机关已起诉430余人,涉及多个缅北诈骗团伙;联合督办的浙江“12·30”专案,已抓获11名主犯,判决4名,主要组织者葛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有力震慑。
《工作情况》明确,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国(区)际执法司法合作,围绕重点地区、重大集团、重要案件,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境外诈骗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幕后“金主”、骨干分子,以及为其提供人员偷渡、跑分洗钱、技术服务、犯罪场所和管理服务等帮助的黑产集团组织者、领导者,持续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
《工作情况》最后强调,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诈意识和识诈能力,坚决做到“不轻信、不贪利、不点击、不泄露、不转账”。
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
(2023年)
一、当前犯罪主要态势
1.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量同比呈明显上升趋势。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随着近期政法机关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开展重点打击,大批在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员集中被抓捕回国,今后一段时期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将呈持续上升态势。
2.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数量仍高位运行,但上涨幅度逐步放缓。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罪11.5万余人,同比上升近13%,涨幅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于出租、出售银行卡的行为设置了前置行政处罚,实践中对于行为人系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反向移送给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另一方面,随着打击和风控力度加大,单纯出租、出售银行卡的情形逐渐减少,转而代之的是要求在“卖卡”同时提供“刷脸”转账验证等帮助,这类行为往往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构成。
三是诈骗模式多元复合。根据办案统计,目前诈骗模式包括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诈骗等,其中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占到一半以上。同时,犯罪分子将不同的诈骗模式相结合,步步渗透、层层攻破,使诈骗更具欺骗性和迷惑性。如“杀猪盘+虚假投资”就是一种典型诈骗模式,犯罪分子先以情感交友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将其拉入虚假投资群,与其他犯罪分子一起合力骗取钱款。又如“赌诈结合型”诈骗模式也较为常见,犯罪分子往往在境外架设虚假的赌博网站,以充值赌资为名骗取被害人钱款。
二、检察机关打击治理主要举措
三、对策与展望
四、风险提示及建议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