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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推荐丨刘哲:不硬说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7-04

司法的表达大部分都是为了说服。

 

判决的表达是为了说服当事人以及公众,让他们相信正义本该如此。

 

公诉人的表达是希望法庭能够采纳指控的意见,辩护方恰恰相反的希望控方的意见不被采纳,而让法庭采纳自己罪轻或者无罪的意见。

 

嫌疑人和被告人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相信自己的辩解,希望自己的观点也能够打动司法官。

 

即使是证人也是希望司法机关采信自己的证据,相信自己的诚实,即使他不是当事人他也不希望自己的诚实会被怀疑。

 

没有人希望自己受到怀疑,都希望自己可信可靠。

 

作为司法官,我们面对的受众除了其他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之外,我们也要面对公众。

 

当然这两种受众不太一样。

 

诉讼参与人要么是利益相关方,要么是法律专业人士,而且往往要求你当面表达,而不是文来文往。

 

而且作为控辩双方还存在一定的博弈关系,要么是相信我,要么是相信他,其实没有太多第三条道路可循。

 

即使在司法机关内部,也是有一个请示汇报的问题,只要是请示汇报也都是希望自己被采纳,也不希望自己被否定。

 

因此,司法表达大部分的目标就是说服,也就是受众信服。

 

想要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那就要从受众的角度考虑表达问题,而不能自说自话。

 

对此,我几点考虑:

 

01

表达要有针对性

 

要针对受众的需求,他们最想听什么,他们对什么不理解,那我就应该重点说什么。而不是爱听不听自说自话。

 

当然我也知道,受众最关心的,也往往是本案的焦点和难点,也往往是不容易表达清楚的,甚至需要大量的投入。

 

如果怕麻烦,那么就可能按照套路来,即使格式规范,但其实已经失去了表达的本质目的,那就是说服。

 

说了很多话,往往忘记了为什么这么说?这就是表达者的悲哀。

 

02

表达要根据

 

司法表达不是聊大天,每一句话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也就是说话要有根有据,那么没有证据支持,说不好的案件就不要硬说。

 

这个根据应该表达结合起来,可以具体化的分析、引用,要联系事实证据,这样才是靠谱的表达。

 

司法表达不能忽悠人。

 

03

表达要诚恳

 

即使真理在握,证据在手,表达上也不应该高高在上。

 

应该顾及对方的感受,应该注意表达中的程序性因素,不能因为情绪的问题影响表的真诚性和稳定性。

 

04

表达要与现场呼应

 

表达必须在一个语境中才有意义。

 

如果当面表达就必须与现场有呼应。

 

以三纲一词为例,不能机械的照着适用,应该注意回应庭审的焦点。

 

也就是要将自己融入到法庭中去考虑表达的内容。

 

被告人和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的观点应该注意回应,通过将自己的语境融入到整个现场的语境而产生更强大的说服力。

 

05

要注意书面表达和口语表达的差别

 

有些法律文书是书面制式的,表达的空间很小,也不能脱离文本进行表达。

 

但如果要是发表意见的文书,那就不是要照着念完。

 

因为照着念完也没人听,必须要脱稿说才能吸引人,增加说服力。

 

此时的出庭意见就不应该过多的体现为书面语的表达方式,就应该侧重口语化语气。

 

因为法庭上现场发言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表达方式,出庭意见作为文本内容或者发言提纲,其实只是参考。

 

此时如果过度的强调书面化表达就变得毫无意义。即使意见性的文书应该以口语化的表达方式为主。

 

06

表达没有必要硬说

 

有些指控的意见可能不是那么的充分,可能证据上也有一定的争议和分歧。

 

我们对这些焦点问题不能视而不见。

 

或者坚持指鹿为马,非要把黑的说成白的,这样的表达方式不仅不能增加说服力,还会降低自己的可信度。

 

据理力争,绝对不是没理搅三分。

 

司法表达要注意适度。

 

07

表达要有实质内容

 

有些观点似是而非,有些观点空洞无物,有些观点只是抄袭教科书。

 

不能简单的以构成要件几个部分按套路去表达。

 

表达不应过多的在意套路,而失去了表达的本质。

 

表达上也要注意言之有物,不是没话找话,一定是有实质的观点。

 

否则就是还没有准备好,应该更充分的进行准备。

 

08

表达还要注意连贯性

 

不仅逻辑要连贯,表达语气和情绪也要连贯。

只有对答如流,或者一气呵成,受众才容易产生信赖感。

 

因为如果你不能对事实证据烂熟于胸是做不到的,如果不是有一种真理在握的感觉也是做不到的。

 

既然能够做到,那就说明表达自己能够相信,而自己能够相信往往是这个事实本身可信。

 

09

表达要把握简约化原则

 

不能漫无目的的表达,不能过于啰嗦,否则都容易让人失去耐心。

 

一旦受众失去耐心,即使你说得再好也变得没有意义。

 

因此不仅要靠生动性牢牢把握住受众,也要注意挑干的说,把最重要的东西用简单的话语先说出来。

 

从而在表达的最佳窗口期完成表达。

 

10

表达要不断练习

 

成熟的表达不是偶然的幸运,它必须经过千百次的练习。

 

无论是要书面表达还是口语表达,唯一的诀窍就是多写多说。

 

写得多,说得多了,就必然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知识体系。

 

这个知识体系是可以随时调用,而只有能够随时调用的知识才是自己的知识。

 

不断的练习不仅能够掌握更加纯熟的技巧,而且还能够磨练心理素质。

 

表达仍然是一种体现性很强的技能,只能通过实践能够获得。

 

表达其实最需要的是真诚,只有真诚才能理解人、打动人,才能够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也更加容易发现犯罪隐蔽性的问题。

 

但是更加重要的是,唯有真诚才能诚实的面对自己和他人,才不至于失去良知,才会努力的挖掘真相,在真相不清楚的情况下,不会为了应付任务而糊弄事。

 

只有真诚的面对案件,我们才会获得某种真实感,而这种真实感是可以产生说服力的。

 

公正之路其实是通过真诚铺就的。

 

我对司法官的期待只有一条:不硬说。

 

 

来源:刘哲说法

作者: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