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8-04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成为我国社区矫正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
在社区矫正工作20周年之际,为了解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现状,并对未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更清晰的认知,记者采访到了我国社区矫正改革的直接亲历者、社区矫正领域的重要研究者——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宗宪教授,了解不断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是如何向世界展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独特东方思路、制度安排,推进社区矫正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向更高水平迈进的。
在被问及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如何,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问题时,吴宗宪给出了肯定的答复:“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从整体来看,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推进和发展,在法律基础方面、相关制度方面、相关机制方面、实务工作层面皆有了新的发展。”
“又如,各地深入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将高科技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节省了人力。再如,一些地方将社区矫正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作为网格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时空、无死角监管。还如,一些地方在‘队建制’方面作了新的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执法中队等,增强了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执行力。”他说。
>>自2003年我国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山东被确定为首批试点省市之一。这是山东青岛崂山青山渔村日出。 视觉中国供图
“但是,社区矫正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存在法律空白。对这部分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也存在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的问题。因此,为了完善对于外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社区矫正法应当对这部分犯罪人的社区矫正事务作出明确规定,给开展这方面的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他说。
(原题:“社区矫正工作20年”系列报道之六|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的路径探索)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3年第23期
作者:李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