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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推荐丨刘哲:司法技能的用进废退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9-01

有些读者说,他在离职后感到前同事们的司法技能在退化。

 

这不仅是因为离职后要找更有挑战的案子办,而因为这样的案子才能赚到钱,出得了名。

 

但是在体制内不少人可能是躲这些复杂疑难案件,而且认罪认罚本身也在使得案件的对抗性在下降。

 

更加重要的是,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有明确的分工,都有侦查机关的配合,有司法副人员的协助,很多事情并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办。

 

但是离职后,尤其是刚刚离职后,作为一名底层律师,比如从头干到尾。

 

而技能就是这样,只有你经常干才能熟练,亲手干和指挥别人干绝对是两个样,只是一种体验性的技能。

 

还有就是角色定位不同,作为公诉人往往可以念稿子,法官可以迁就容忍,但律师往往不可能得到同样的迁就容忍,这就需要在写完辩护词之外,还要能够脱稿说要点。

 

而且这个要点还要能够抓住人,不能卡壳,一旦卡壳就以为你说得差不多了,就不让人你说了。

 

是这种不迁就的环境把表达技能练出来了,同样的也是这种迁就的环境让表达技能退化了。

 

两相比较,这个差别就明显了。

 

如果还在体制内的话,那么就是一起退化,所以谁也感觉不出来谁。

 

有的时候还感觉都挺好的,反正都判决了,反正也没有大问题、大乱子。

 

有时候稍微认真一点,尤其是案头审查工作做得扎实一点,还能在比赛中说胜出,所以自己感觉还挺不错。

 

即使一些基本的司法技能在稳步的退化,但却没有任何感觉。

 

这就进化的奇妙之处,那就是在退化的时候我们感觉不到,当然在进化的时候我们也感觉不到。

 

只有从退化之路切换到进化之路才会因为感觉过于明显而有所知觉。

 

这就是基本的进化规则,那就是用进废退。

 

用得多就会熟练、提升,用得少就会废弛、退步。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就是这个意思。

 

有的技能是肌肉记忆,就是要在反复练习中才能保持一个基本的状态,增加练习量才可能有进步。

 

如果降低练习频率,技能水平就会下降。

 

比如跑步,即使能够跑马拉松的人,如果几个月不跑,跑十公里也会吃力,也会需要恢复性训练,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集训才能再跑马拉松,否则心脏受不了。

 

而司法技能要比肌肉记忆还要复杂得多,它是一种综合性的技能,也就是司法亲历性的技能,这些亲历性的技能只有亲历才能保持一定的水准,如果应该亲历的不亲历,短期可能感觉不出来,时间长了就必然退化。

 

就比如挂名办案时间长了,可能就不会办案了,老不出庭就不怎么出了。

 

亲历性能够保证一个基本的技能水平,就像一个马拉松运动员也要每天跑几公里一样,它要维持一个基本的状态。

 

但是亲历性并不能保证怎么亲历,也就是它并不能规定具体的完成方式。

 

比如出庭是念稿出庭还是脱稿出庭,就有很大的差别,虽然同样是出庭,同样也能够获得有罪的判决。

 

显然脱稿出庭更有冲击力,效果更好,但它更加耗费精力,更有挑战性。

 

比如他要对证据掌握更加全面仔细,监控录像可能要几十遍的看,对于案件细节能够烂熟于胸,只有这样公诉人才能够脱得了稿,才能信手拈来的引用证据,回答辩护方提出的任何质疑。

 

从容应对是建立在更大投入基础之上的,这个苦能不能吃得下?

 

脱稿出庭还必须要掌握更加系统丰富的法律知识,包括实体的和程序的,对于任何法律方面的争点都能够在射程之内,不好迟疑地能够自由调动这些知识储备,不用翻书、翻法条,就能够找到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

 

对于法庭出现的任何突发情况,之前都做过预想,这个预想不是写在纸面上的出庭预案,而是融入内心的各种预案,是可以随时调用,但又无需翻阅的出庭预案。就好像这些事以前都经历过一样。

 

只有这样提前预防性的构建庞大的出庭知识体系,才能够应对出庭的瞬息万变。

 

因为只有随时能够调用的知识才是自己的知识,认真着急的时候翻答辩提纲是找不到,翻书也找不到,因为你不确定应该用到的是哪一本,你不可能把所有的书都带过来,即使拿对了情急之下也不知道是哪一页。

 

而且只要一翻书,气场就弱了,就暴露了自己准备不充分,肚子里没有东西的弱点,就会被对方轻视,从而被乘胜追击。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一旦低头翻阅东西就会错过庭审的很多变化,就无法跟上庭审的情景,即使你找到了一些有用的资料,但那些错过的庭审变化是无法弥补过来的,而这些错过的庭审变化决定了法庭新的焦点。

 

也就是当你在找东西的时候,法庭上的焦点出现了变化,这些变化是无声的出现的,没有人也没有办法向你转述,错过了就跟不上节奏,越是跟不上节奏就越跟不上。

 

所以出庭的重要一点就是保障自己是始终在场,始终在全方面的观察庭审全局,然后根据这个全局的变化随时作出调整,能够做到这一点就不能低头,不能看稿子,不能找资料,只能抬头说话,也就是即席发言。

 

而即席发言的势能要远高于念稿子。

 

1.即席发言有眼神交流能够随时确认对方眼神中流露的反馈信息,并据此随时调整,而念稿子是不会有反馈的,由于切断了眼神的交流实际上相当于暂时离场。

 

2.即席发言能够融入现场语境,随时调整结构,随时回应庭审焦点,与现场贴得比较近,更有代入感。而念稿很难融入现场,提前写的稿子再好,也无法预测庭审的瞬息万变,这就导致与庭审两张皮的感觉,自说自话,无法及时回应焦点变化,让人不能集中注意力,有时候让人不知所云,庭审明明在讲这个,而你再讲那个。

 

3.即席发言能够简化句式结构,因为长句式记不住,这样会更加通熟易懂,比较容易让人接受,但提前写的公诉意见书,往往喜欢大段的分析论证,句式复杂、缠绕,读起来就仍然容易听不懂。

 

4.即席发言对人更加尊重,因为内容更有针对性,似乎是单独为您准备的意思,更加真诚,而念稿很容易千篇一律,说给谁都行,而且是不是自己写的,是不是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有时候不好说。但如果自己脱稿说出来的话,一般就意味着这就是自己的观点。

 

5.即席表达有一种确定性的快感,让人期待下一句会说什么,因为没有稿子也就不容易被预判到,这就会引发兴趣,增加了一些悬疑性,吊起了公众的胃口。但是一旦有稿子,就似乎有了一些套路,就容易猜到结论,甚至基本结构,这就让人索然无味。

 

当然即席发言只是众多司法技能的一个例子,可能很多人常年书面开庭习惯了,即席表达的能力基本都已经退化掉了,没有稿子已经到了不会当众说话的地步。这个就有点废了。

 

当然很多人都这样,因为也就浑然不觉了。

 

但这样一来,实际上就是公诉人在即席表达上集体退化,尤其是与律师相比,鲜活性、生动性、感染力上差了很多。

 

同样一个事,我们的表达效果就会逊色于辩护方。

 

时间长了,尤其是庭审实质化不断强调以后,有的就会影响到审判的结果。

 

当然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由于过于漫长以至于我们都没有注意到。

 

等我们注意到的时候其实也已经晚了。

 

用进废退在生物学上,就会导致器官的退化,老是不用时间长了就不会用了,也用不了了,那个时候想用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用进废退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个体甚至物种会灭绝,因为对环境的不适应就会被淘汰。

 

所以,我们必须有本领恐慌,因为本领恐慌是生存恐慌。

 

 

 

来源:刘哲说法

作者: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