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研究SHANGQUAN RESEARCH

尚权研究丨张雨:我为什么要选择毒辩?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3-01-31

 

张雨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

 

 

14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从河北老家转来北京执业,一方面对前景很迷茫,另一方面又一心想干出一番事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努力,熟悉了北京的律师市场之后,我决心走专业化道路,于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刑辩之路,理由无他,纯粹是因为喜欢。又在刑辩专业领域打拼了几年之后,随着眼界的开阔,也发现原来刑辩领域已进一步细分,只办刑事案件已经没有什么特别,所谓的刑事律师到处都是,本着“千招会不如一招绝”的精神还需要进一步专业化,此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最终选定毒辩这个领域作为自己的发展方向。时至今日,不敢说有多成功,但总算努力没有白费。期间也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要选择毒辩之路,我想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原因:

 

一、个人精力有限

 

 人生短短几十个寒暑,每个人的时间、精力有限,我们还要工作、生活,做不到拿出太多的时间、精力来学习、研究,深入研究一个专业足矣,贪多嚼不烂,如果追求样样通,其后果必然是样样松。因此,如果要专业精深,就必须得忍痛在一定程度上舍弃该专业之外的东西,集中精力于一点,这样才能走得更深更远!

 

二、毒辩内容相对集中

 

 毒品犯罪在刑法分则中总共才十一个条文,十一个罪名,而且这十一个罪名中,真正常见的只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名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其他九个罪名司法实务中并不常见。所以,毒辩所涉及的内容虽然不能说少,但却比较集中,也比较系统化,便于统一研究,比起散乱的经济犯罪问题,内容已经算是很少了。

 

三、毒辩自成体系

 

 毒品犯罪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有很多自己特有的规定,其内容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自成体系,因此要办理毒品案件则必须要深入了解这些特有之处,否则要是以通常的法律规定、理论去分析、判断毒品案件,则可能会产生错误,造成无效辩护,甚至是有害辩护,这就更赋予了毒辩特有的魅力。   

 

四、毒辩确有必要深入研究

 

 虽然关于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很多,但却还远远不够用,再加上这些法律法规本身也存在着混乱、矛盾,在很多重大问题上也存在争议或是空白。而司法实务中毒品案件更是非常复杂,经常会产生不同观点,甚至是事关案件定性的重大争议。因此毒辩可研究、需要研究的地方很多,而不像某些种类的刑事案件已经被规定的明明白白,再深入研究的空间很小。

 

五、毒品案件数量巨大

 

 法律本来就是社会学、实践学,热爱法律工作就要多参与司法实践,而不能只研究理论,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毒品案件则属于多发案件,从不缺少实践素材。即便是在经历了过去的三年疫情之后,据去年发布的《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显示,毒品案件仍然有5.5万件之多,抓获犯罪嫌疑人也有7.7万名,而往年积攒下来的尚在一二审乃至死刑复核程序当中的毒品案件也数量非常可观。换句话说,毒辩还是大有市场的,特别是在一些毒品犯罪比较泛滥的地区。

 

六、毒辩是救命之辩

 

 毒品犯罪量刑非常之重,更大量适用死刑,甚至一度超过暴力犯罪成为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而毒品案件中很多属于既案情复杂,又证据薄弱,这就给了律师们很大的辩护空间,使无罪者不被冤,使罪不至死者不枉死,这正是辩护律师的职责所在。我们当前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慎用死刑,少杀慎杀,在死刑仍然存在的大背景下,正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毒辩作为救命之辩意义重大。

 

 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自己会有很多选择,但等人到中年,就会发现与其不断地选择,不如认定了一件事后就矢志不移地去努力、去钻研。一年之计在于春,又到了定计的时候,建议后来人们早定未来规划!

 

友情提示

 

 最后再附赠大家一点友情提示,劝喜欢毒辩的年轻人还是要慎入,这就是毒辩不是一个能挣大钱的业务。毒品案件是平民案件,不是权贵案件,毒贩们大多并没有圈外人想的那样有钱,如果毒贩们真的那么有钱的话就不会冒着判死刑的危险去贩毒了,这一点恐怕只有毒辩律师才能深刻地体会到。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便是所谓的大毒枭也没有一个普通的煤老板有钱,而且真正的毒枭往往早已潜逃境外,在境外继续做着遥控指挥毒品入境的生意,很难抓到。国内抓到的这些毒贩,即便涉及成吨的毒品,但被捕之后你就会发现他的家人大多出不起多少律师费。现实中的毒品生意多是赊账进货,毒贩要把购进的毒品再卖出去,收上来货款,然后才有钱还清欠上家的货款,而往往他购进的这些毒品还没有卖出去,钱还没赚上来就被抓了。即便一些毒品惯犯原来靠贩毒有些积蓄也都已被公安机关给查封冻结了,要知道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也是讲究“打财断血”的,除了要缴获毒品,还要大力追缴毒资。偶尔遇到有毒贩家属愿意出高额的律师费却往往是要求律师风险代理,无罪、保命等等提一大堆不切实际的要求,因为人家也不想人财两空,但这却是律师坚决不能踩的红线。因此,要想靠作律师挣大钱的人建议就远离毒辩这一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