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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论坛回顾丨郑城:为辩护制度完善贡献理性坚定的律师之音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11-29

编者按

 

2024年10月26日,第十八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论坛的主题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

 

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30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出席了本届论坛,在线实时收看达8000余人次。

 

以下是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城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郑城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很荣幸今天有机会参加尚权刑辩论坛,今天认真地听了孙老师的授课,也听了各位刚才的发言,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辩护权是否完善是跟刑事诉讼法制度完善有密切关联的。作为一个长期还在前线办案的刑事律师,这里我想讲两个感受。其中一个感受跟刚才吴老师说到的有冲突,这一点我就不展开讲了,估计这个可以节省两分钟。

    

我感受最深的是,现在在学界以及社会中有两个重要的问题在讨论。我们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很多学者,包括我们的律师朋友,社会上都有讨论,能不能把监察法这一块跟刑事诉讼法有一个衔接呢?当然,大家都比较谨慎,我看得出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大家都不是很敢放开手脚去讲。但是事实上,如果从长远来看的话,我觉得监察法的修改还是有空间的,还是应该有调整的。因为毕竟刑事诉讼法作为一个基本的程序法,单独的把职务犯罪这一块偏离出来,恐怕也不是太科学。当然监察法从现实社会上、立法上和社会管制方面来看,都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从长远上来看的话,应该是更加完善。我记得在2018年之前监察法成立监察委的时候,大家都有一个讨论说,我们所有的普通人涉及到职务犯罪都有辩护权,唯独官员,特别重要的官员,恰恰是在最需要律师介入的这一环,给剥夺了某一方面的权利,这是不公平的。如果这次的修法,这两个法能够有统筹上的安排的话,这个毫无疑问是更加好的安排。

    

今天早上孙教授授课讲了一点,所有的立法靠的是谁推动?是学者,甚至是律师界,我深以为然。所有的权利都是争取来的,这个社会上如果不争的话,我一直认为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这一点我在从事那么多年的刑事辩护职业生涯当中深以为然,所有好的案件的结果,能够实现我们所看得见的公平正义的权利,都是争回来的,不是掉下来的,我们一定要知道这一点。所以借这个机会,我们律师界在这样一些重大的法律修改的过程当中,能够有更多的声音,能够有成熟、理性而温柔和坚定的声音出来,毫无疑问,对于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我们的立法变得更好,一定是有帮助的。尤其是我们实务的律师,尤其是一些大的有影响力的律师,像我们尚权所的这些有影响力的走在前线的这些辩护律师,能够有多的一些发声,有文章,理性的呼吁,形成我们社会的共识。我们要知道社会的共识需要有引导,我们普通老百姓缺少这种思维,需要一些引导,有这样引导的话,大家不断的就呼吁,这个一定有力量。我十分相信这种呼吁的力量。

 

第二点刚才吴老师提到了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因为陪审员制度在我们司法实务当中,也是特别让人崩溃的,因为有些案子,不一定是很大的案子,但是每一个刑事案子都跟一个人的生命自由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你看看上面坐的那两个人,我多次看到一种情景,那两个人民陪审员,就是拿着红色的买菜袋子走进来了。我有100%的理由相信,他对今天的案子长什么样子,什么内容,一概不知,也不会在合议的时候有任何意见,更不要说建设性的意见了。所以,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在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个章节里面,我们能不能有完善,有调整,甚至说删除,在我看来都应该删除。法律的事情就应该交给专业的法官,当然小的案子,争议性不大的案子可以不论,但是不要搞两个人民陪审员来做花瓶,做陪衬,这个观感不好,对司法权威也不好。我今天就说到这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