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12-16
编者按
2024年10月26日,第十八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论坛的主题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
本届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30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出席了本届论坛,在线实时收看达8000余人次。
以下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石家慧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石家慧
四川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首先非常感谢尚权论坛邀请,让我有机会过来向各位专家、学者还有律师界的同仁学习。这一单元是刑辩全覆盖与法律援助制度,很多的律师界同仁都谈到了情怀的问题。在我理解大家谈情怀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经济上面就较次一些,所以大家用情怀支撑自己进行这个工作。所以我想说一下,我个人认为国家在法律援助资金上的投入非常有限,导致援助律师的收入也非常有限,如果法律援助变成了律师的一种义务的话,是不是也会导致一部分律师有消极怠工的情况出现?我想介绍一下德国在义务辩护上的一些举措。德国在法律援助上面政府投入也是非常有限的,但是他们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设置法律保险,因为德国的保险业非常发达,所以相应的也有非常发达的法律保险,这和一般的医疗保险类似,每个人交保费,交了之后你如果有任何法律纠纷的话,找律师的钱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所以德国引入了法律保险制度来弥补或者来辅助政府对于法律援助有限的投入,这是引入了一种非政府性质的、私人化的保险或者社会保障,来弥补政府在法律援助上投入的不足。有数据表明,在德国几乎50%的人都是要投法律保险的,也就是说这50%的人不论是陷入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他都可以自己找律师,委托产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并且是正常委托选择合适的律师,而不是借助法律援助这种形式。由于法律保险,个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就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享受不到恰当的法律服务,也不需要花费政府的钱。通过这种形式让更多律师进入到类似刑事案件援助工作中,并让他们从保险公司得到一个正常的报酬,而不是被阉割的报酬,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刑辩律师的收入,也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当然因为经济形势不好,这种保险近几年保费也在不停的提高,而他的覆盖面却在不停的缩窄,导致现在越来越少的德国人投这个保险。有德国学者说在未来,我们可能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政府投入不足带来的缺陷。
当然,德国的这种制度依赖其保险制度极度发达,我们中国不具备这种前提条件,但是也给咱们的一种提示,是不是可以更多的引入一种非政府投入,来支援政府方面对于法律援助投入的不足,保险当然是一个方面,但也不是唯一的路径,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具有可行性。以上是我的发言,再次感谢尚权律师事务所对我的邀请,也祝贺咱们这次论坛圆满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