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8-07
【涉嫌罪名】合同诈骗罪
【侦查机关】博罗县公安局
【案件阶段】侦查
【案件结果】撤销案件,无罪
【犯罪嫌疑人】邓某
【辩护律师】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黎斯娜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蓝子良律师
【案情简介】
邓某与梁某、李某维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三人与其他方多次合伙投资土地平整项目及三旧改造项目。2017年底,邓某邀请梁某、李某参与一起三旧改造项目,三人与其他方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在此期间,邓某并未要求梁某、李某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实际支付项目投资款,而是自己垫付了资金启动并持续推进项目。
2022年6月份,梁某、李某开始向邓某索要该项目的利润分成。但项目由于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进展缓慢,尚未产生利润。梁某、李某便声称2017年底他们借给邓某的1000万元系项目投资款,并要求邓某返还投资款。邓某拒绝了二人的无理要求。
于是,2022年11月份,梁某、李某便以邓某虚构三旧改造项目,非法占有项目投资款为由,向公安机关控告邓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为此,邓某曾于2023年初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但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立案决定正确。此后,该案件久拖未结形成“挂案”,邓某长期处于被追诉的状态,致使其商誉受损,案涉旧改项目及其他工作均无法推进。
【律师工作】
2023年7月份,黎斯娜律师和蓝子良律师正式接受邓某的委托。黎斯娜律师和蓝子良审查了邓某与梁某、李某合作旧改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多次向邓某核实案件细节,确认本案是一起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的案件:
首先,案涉旧改项目真实存在并且正在持续推进的过程中,邓某并未实施虚构项目的欺诈行为。其次,邓某与梁某、李某二人于多年前便形成合作关系,基于信任,邓某个人垫付了项目投资款,并未要求梁某和李某实际支付款项。然而,梁某、李某二人却将其转给邓某的1000万元借款扭曲为项目投资款。更重要的是,邓某早已还清该笔借款,相反,梁某、李某一直拖欠着邓某其他项目的利润。梁某、李某竟要求邓某退还项目投资款,双方因此发生民事经济纠纷。最后,梁某、李某见刑事诉讼进展缓慢,还于2023年4月份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致使本案处于民刑并行的状态。由此可见,梁某、李某已将司法活动视为变相敛财的手段。
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并因此形成“拖案”,不仅损害了邓某的个人合法权益,还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因此,黎斯娜律师和蓝子良律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反复与办案人员当面沟通案情,并就本案可能存在的违法侦查行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经过两位律师的长期努力,公安机关于2024年初正式对本案作出撤销案件处理决定,邓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