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3-01
法庭讯问与普通讯问好像都是讯问,但其实是有很大差别的。
法庭讯问实际上是出庭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不是之一。
因为目前来看,证人出庭还是非常稀有的,这样一来被告人的讯问就是直接获取真相的唯一窗口,其他的证据是不能说话,其他的证据是公诉人出示的,对于证明内容是公诉人说明的。
无论你有多公正,但都还是会有一面之词的味道,而且同样的证据如何理解其实有着显著的差异,辩护人就经常的不同意公诉人的理解,法官有时候也会有表示疑问。
但是法庭讯问它是一种交互关系,他是被告人亲口再说,而这种亲口说也不是一个人一直说,而是与公诉人一问一答的说。
如果公诉人能够有效的问出事实,这就就比其他证据显得更加鲜活,而且如果法庭想证实某一个事实细节,马上也可以继续追问。当然辩护人也有发问的权利,他可以从不同侧面的提问为案件寻找不同的理解方式。
这种多重交互性,这种多人在场性,也是法庭讯问有别于普通讯问的地方。
公诉人的问话不仅被告人听得见,法官、辩护人甚至旁听者都听得见,如果直播的话那有成百上千的人能够听得见;同样,被告人说什么,也有同样多的人可能听得见。
这就导致你问的话,不仅要考虑被告人的感受,还要考虑其他受众的感受,而且要相对比较紧凑和集中。
因为开庭是有时间限制的,普通庭就是一上午,也就是两个小时左右,你问完辩护人还得问,而且还要出示证据,因此节奏就不能太慢了,也不能绕了,你要相对集中的问主要问题。这是时间的约束。
你问的问题如果离题太远或者方式不恰当,辩护人和法官会提醒你的,因为你不能太随意,这是方式上的限制。
即使是你在之前提讯的时候获得的答案,在法庭的场合上,其实未必会获得相同的答案,因为可能有某些在座,而且有些私下里能说的话,在公开场合又有点不好说了。这其实是人的基本心里,就像你在私下聊天聊的话,你可能也不愿意公之于众。
因此在涉及到被告人的隐私性话题的时候就要非常在意,不要因为之前说了,在法庭上没说而恼火,然后就威胁要宣读讯问笔录。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情绪对抗,最后导致其他能够配合的也不愿意配合了,因为你实际上给他难堪了。
但是有的人认为这是在证明犯罪啊,我哪管得了那么多,你既然犯了罪,而且你之前说过,你就要原原本本在法庭上再说一遍,希望被告人完全配合自己,但这其实是一厢情愿。
忽视了法庭讯问多人在场的特定环境。
如果被告人已经认罪了,而主要是被告人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你就没有必要纠缠细节,把他搞得十恶不赦,你可以给他留下一些颜面,他其实感受得到。
但是如果被告人矢口否认犯罪,又有许多被告人家属旁听的时候,这就不是给面子的时候,他们是来质疑来了,你就要用细节回应这份质疑。此时的法庭讯问就不仅仅是向法庭呈现证据,也是在向旁听人员和潜在的公众回应对案件的关切。
这个时候细节就显得比什么都重要。
有些细节是被告人说出来的,但有些被告人是不愿意说出来的,但你可以通过细致盘问引向对这些细节的解答的。
这种解答有时候就是被告人自相矛盾的解释,理屈词穷的辩解,不是从以气势压人,而是不容置疑的逻辑和具体入微的案件细节来服人。
在日常提讯的时候,有些事情可以慢慢来,比如他愿意说,就可以慢慢聊,甚至可以停顿等待。
但法庭上的讯问是不能长时间停顿,一旦停顿的时间长了,法官就会问你是不是问完了。
所以被告人以沉默想抵抗有时候就非常厉害,不管问什么都不说,让你很尴尬,最后没问两句就放弃了。
这种状态会让出庭从开始就有一种挫败感。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公诉人不会说话,就有那种一聊天就能把天聊死了的那种人,哪壶不开提哪壶。
那种问话总是很有挑衅性,有一种居高临下姿态的人,就会让人很不舒服,自尊心比较强的被告人就会受不了,尤其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这样问话,感觉就是在羞辱他。如果他好好说了,好像就是在接受了你的羞辱。因此,他就会选择选择不说,不好好说。
你越是拿腔作调,越是端着个公诉腔,越是让人反感。而你自己往往还感觉不出来,你还觉得我这不是很有气势么,不是显得正义凛然么,不是很像一个公诉人么?
其实你是错误的理解了公诉人的定位。
公诉人也首先是人,被告人也首先是人,在提问的时候其实你们是平等的。
虽然在法庭上你们处于不同的地位,但你不要刻意的强调这一点,你不用强调就已经很明显了,你越是强调就会越会加深地位的不平等,让对方越是不容易接受。
而且你们之前见过面,你不要老实装作之前从来不认识似的。说什么,我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之前的供述都属实么,什么什么的。
你之前都提讯过他,他说得属实不属实你不知道啊?
你完全可以说,我之前问过你,你也表达出认罪的态度,我们是认可的。现在是开庭,你最终的态度还得以开庭为准。
至于怎么切入到第一个问题,我觉得非常重要。
我个人觉得还是要从最有把握的问题开始,被告人也比较好回答的问题入手,避免一下子把场面弄冷了。
不太好回答的问题,可以放在中间或者偏后的位置,然后不经意的提出来,尽量不给他思考的时间,让他第一时间反应,或者是他脱口而出了,即使他不说,他的犹豫法庭也看得见。
也就是不能让他一开始的防卫心理过强,导致不管什么问题都设防。
当然确实就有这样的人,尤其是经济犯罪,有些人就是心眼多一些,但是往往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如果他不管你问什么他都犹豫,其实也表现了自己的问题,出了哪些确实是关键的问题,他值得犹豫的,在不值得犹豫的问题,他也犹豫,因为犹豫也没说了实话。
那就可以故意问他一些浅显简单的问题,在案件中都有确定结论,他还遮遮掩掩,不说真话,就让放开的去犹豫而有些问题的答案又如此的明显,而且无关大局,他在这些问题上还是不诚实。那完全可以把他的不诚实展现在法庭之上,也就是将他说谎成性的态度展现出来。
不是我们说他说谎,让大家自己看,自己判断。
还有些人的犹豫是因为侥幸心理,他也不是要说谎,但他有顾虑,他对如实供述是不是最好的选择还是有所怀疑。
所以笼统上说是认罪的,但是一到具体事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这个时候气急败坏是没有用的,在法庭上特别需要情绪控制,这一点以后可以单独讲。
我们需要做的是通过讯问让他们二选一。
认罪就真诚的,彻底的认罪,这样才算数。光是嘴上说认罪,但是主要犯罪事实不承认,是不能属于认罪的。然后给他一次机会,让他自己说。
被告人往往还是会表示认罪,那就要说细节。
必须敲针见响的核实细节,对于关键情节,关节细节就要揪住不放,比如倒你拿没拿刀,是拿了装刀的包,还是把刀从包里拿出来了。如果拿出来了,那有没有追砍,还是一出门就放下了,那就与指控的追砍,以及其他证言是不一致的,那就不属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当然虽然没有供述到位,但是如果比一审的供述,比之前提讯的供述有进步,那还是可以适当肯定。
也就是不仅要抓住关键的细节,还要在讯问中对关键细节的供述程度进行适度的评判,从而供法庭更加明晰的参考。
法庭讯问我认为是可以适度设计的,但我个人的习惯是不列讯问提纲,其目的就是使得讯问的过程更加自然。
就像聊天差不多。
因为我和被告人之前提讯过,见过面,这次又见面,没必要显得那么生分,就是在法庭这个更加正式的场合,再把之前的问题再重温一遍,当然这种重温一定是更加系统性的,也是有选择性的,但一定是非常自然的。
而且一定是与之前的提讯不完全一样的,无论是问题顺序和回答方式都不一样,一定是有一些不确定性在里边的。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变化即兴发挥。
这种即兴发挥是根本没法完全设计出来的,因为对方可能按照剧本来啊,因为这毕竟不是演戏啊。
但是因为你了解他的基本立场和态度,很多答案你又不是完全出人意料的,这些确定性和可能性,就为我们设计讯问策略留下了一些空间。
但这种策略一定是建立在对案件证据非常充分的了解基础之上的,你不是在准备一个提纲,而是准备了一个提问之网,他的任何回答,都在你掌握事实证据背景之中,都在你的射程范围之外。
所以你就可以随时调整下一步的问题,进行智能切换,策略可以根据讯问的进展进行随时调整。
因为事实证据的有限性,其实这种调整也不是无限种可能,对于具体案件来说,可能也就集中可能,因此并不是不能驾驭的。
但是没有提纲的讯问,一定是要比有提纲的讯问在准备上要充分要辛苦,但从效果上一定是更加自然流畅,而且可以随时抬头与被告人有眼神交流,而且还可以随时查看现场的变化,从而留意法官、辩护人以及旁听席对讯问效果的态度,从而确认讯问策略的有效性,其价值与即席表达是一样的。
而且同即席表达一样的是,法庭讯问也必须根植于前期极充分的准备基础之上,不仅是对案件的充分了解,而且还需要长期出庭实战的磨练。
因为法庭讯问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它的所有问题都必须当场解答,它不允许有一秒钟的停顿和差异,它还需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它需要不断的从表达-理解-再表达进行无数次的切换,它既需要能说出来,也需要能听进去,它展现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真实力。
如果要看真的出庭实力的话,看法庭讯问就够了。
来源:刘哲说法
作者: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