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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推荐|刘哲:观摩庭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3-18

观摩庭往往给公诉人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如果从出庭的公诉人自身来说可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是对于其他想要学习出庭经验的其他公诉人,以及助理、书记员他们,其实会认为观摩庭多多益善,因为这可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

 

这就形成一对矛盾,其实有时候也是自身的矛盾,也就是像旁听的别人的庭,但不想旁听别人旁听自己的庭审。

 

但这些能够旁听的观摩庭都是公诉人彼此创造的,你搞观摩别人也就看不到。都不搞观摩,你自己也看不到,这个道理很简单。

 

但也没有那么简单。

 

公诉人的压力往往来自于他们的背后。

 

他不是自己表现好坏那么简单,他代表的是一个部门和单位。

 

即使他自己放的开,别人不一定放得开。

 

因此,我们很少组织观摩庭,我们能不组织就尽量不组织。

 

因为,可以说没有一个庭是完美的,总是能让人挑出毛病。

 

如果能够不让别人挑出毛病来,那就是不组织。

 

为了尽量不让人挑出毛病来,公诉人就要下很大的功夫准备观摩庭,打磨三纲一辞,层层审阅把关。

 

但往往越是把关越是放不开手脚,反而越是表现得不那么自然。

 

如果庭审对方不激烈,没有什么对抗还好。

 

凡是对抗激烈的时候,必然要严重的超出三纲一辞的范围,一旦超出预测的范围往往就会给公诉人造成一定的紧张局面。

 

尤其是同行在座旁听,如果表现不加那一定是很丢脸的。

 

如果要是没有同事旁听就放松多了,说得没有那么到位也没有多少人听得出来,但是内行看没到。

 

任何一点纰漏,同行都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

 

这也是即使功成名就的公诉人也不愿意多出观摩庭,心太累。

 

必须表现出最佳状态,这一方面要充分准备,也需要看对手看案子看场合,有些要么对手太强,要么是案子不给力,让庭审充满了不确定性,这就是使得公诉人的表现也处于一种不确定性的风险。这其实也是庭审实质化的特点所决定的。

 

没有人愿意冒这种不确定性的风险。

 

所以发自内心主动的组织观摩庭的人非常少,往往都需要派任务,要有硬性的安排才行。

 

这种少量的观摩庭带有很大选择性,也就要选择这种既有一定的辩点,但风险有可控,而且往往还不能太复杂,让人听得太累,时间太长也不行。

 

因此,这种观摩庭实际上可观摩的内容就没有那么多,公诉人和辩护人真正可发挥的余地不大。也就是难度系数不大。

 

即使难度系数不大,为了观摩也要极为充分的准备,从而导致准备的成本太大。

 

准备的成本过大就导致观摩庭的数量上不来。

 

如果都按照这种准备法,就没发正常办案,这也是观摩庭比较少的原因。

 

因为少,因为要投入比较大的行政成本,因此观摩人数就比较多,这就也加重了观摩成本。

 

观摩的人数越多,观摩庭就越是不敢组织难度太大,更是要确保效果万无一失。

 

但是这种毫无闪失、意外的观摩庭,也就必然难有惊喜,从而导致吸引力下降。

 

一方面是不愿意组织,害怕出风险;另一方面是觉得毫无悬念、毫无新意,听不听都行。

 

从而让观摩庭陷入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这么不好组织,好不容易组织一会,还没人愿意去听。

 

当然这跟选择也有关系,如果电影可选择余地太少,电视节目太少,你也不能强迫观众喜欢。

 

因为他没有选择。

 

电影即使选择余地少,毕竟是自己买票去的,但观摩庭往往并不是自己选择去的,而是被安排去的。

 

可能是因为经验少需要学习,也可能是因为工作任务走,正好走得开,但唯独没有特别问一下是否感兴趣。

 

事实上,同一时间也不可能同时组织几场大型观摩庭供大家选择,想去哪里去哪里,这在行政成本上是无法承受的。

 

因此,这一周这一天,全市全区可能就组织这一个观摩庭,这个观摩庭很可能是这个月,这个季度仅有的,你不去还就没有了。

 

但这个庭可能还真不是你想听的,去了也和你预想的一样,让你无法获得新的体验和收获。

 

但是从另一个侧面来讲,年轻的检察官和助理其实很需要成长,很需要借鉴前辈的经验。

 

这个经验不仅是书本上的,或者文本上的,比如审查报告范本什么的。

 

谁见过出庭范本?

 

出庭是一种体验性的知识,看录像都不行,还真是得身临其境去现场旁听才有感觉,才能沉浸性的了解现场的变化。

 

这其实是需要年轻人多次频繁的去旁听前辈的庭审,耳濡目染的去学习。

 

但因为前边种种的成本、顾虑等原因,能够组织的观摩庭太少了。

 

这就让可供选择的庭审类型、庭审时间、出庭人员太少了,无法满足多样化的学习需要,从而学习意愿打折扣。

 

而且过于正式的观摩组织也让交流沟通受限,无法畅所欲言。

 

关键是人太多,太正式,准备的成本就会过大,对庭审效果的担心就会过大,选择出庭的范围就会过于谨小慎微。

 

如果观摩庭的观摩缩小,从四五十人,缩小为三五个人,这个压力就会极大的减小。

 

也不用过多的组织协调,提前跟审判长打个招呼就可以了。

 

出庭的压力也大幅度降低,也从而能够更加放松自然,即使是一些有一定风险性的庭,也可以考虑。

 

其实也不用过于刻意准备,拿出日常水准的表现也就可以了。

 

因为观摩庭如果日常化的话,也就不用太在意一次刻意的表现,人们会通过长时间的观察而基于综合评价。

 

这就像一年一度的主持活动,和每天都要进行主持活动,在松弛程度上是不一样的。

 

就像我写文章,不是每年写几篇,而是每天都写,紧张程度也会不同。

 

那么,这些日常化的、三五人的化整为零的观摩庭有意义么?

 

我觉得是有意义的,这让公诉人学会在同行注目的环境下开庭,虽然不用过于紧张的准备,但也不能过于松懈,会有一种适度的紧张感。

 

这种适度的紧张感,会让他每次都认真准备一点点,总之是要比无人旁听要认真一点、紧张一点的。

 

这个每一次出庭的认真一点、紧张一点,在日积月累下来就会带来巨大的成长,这是长期主义的力量。我几乎每天写东西,我深知这种长期主义的力量。

 

另一方面,对于年轻检察官和助理来说,他们有了更多可以向前辈学习和相互学习的机会,如果有一种机制能够让他们跨地域的相互预约,更是可以打破地域性的瓶颈,形成一种出庭经验的统一大市场,从而让公诉人的竞争加速,带动整个群体和行业的成长。

 

观摩庭更大的优势在于,让我们关注业务的实战能力,看到真刀真枪的法律应对,这是与模拟和想象完全不同的概念。

 

这些现场会让我们了解到真实的证据规则和法律逻辑,碰到一些场合,我们会回想我们在办案的时候应该怎么办,既然庭审上很难受,那么在庭前我们是不是更加应该努力引导侦查调取证据,从而让指控体系能加完备。

 

这些更加激烈、多样、真实的观摩感受,可以转化为办案的压力、动力和经验,从而让更加优秀的办案经验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这也是有利于整体办案能力的提升,并通过每一个公诉人的这个节点不断向前延伸,传导理念和压力,促进整个刑事诉讼供应链质量的提升。

 

这也是为什么说出庭是龙头的原因吧。

 

 

 

来源:刘哲说法

作者: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