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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推荐|刘哲:庭下证言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7-31

一种不太支持证人出庭的意见认为,在庭上的证言不够真实,在庭下做的证言才是最真实的。

 

因此证人出庭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反而会扰乱真相。

 

最直接的就是,证人一到庭上就容易翻证,让本来很顺溜的证据链条弄得一团糟。

 

本来很确定的说法到了法庭上,可能就不敢确定了;本来说东的,有可能说西了;本来看见的可能说没看见,本来没看见的也有可能说看见了。

 

而且会说出一些原来没有的细节,这些细节可能与在案的证据链条不协调,容易节外生枝,变得很难理顺。

 

因此,证人出庭容易给定案带来混乱,真是一种自找麻烦的事。

 

那么证人出庭作证会不会说出一些不真实的情况?

 

我的答案是会,至少有三个理由:

 

一是因为证人可能会紧张,一般人都没上过法庭,上了法庭就感觉自己摊上官司了,而且法庭非常庄严、严肃,没有经历过这样场合的人,本身会紧张。而一紧张,就容易口误,怕说错话,而含糊其辞。

 

二是控辩双方交叉询问会非常激烈,会较长时间的盘问细节,会使用强大的逻辑力量来查找证人的语言漏洞,让证人遭遇尴尬局面。在这种尴尬局面中,证人容易被问懵了,出于自保心理,或者头脑混乱而说出话。

 

三是证人要面对自己认识的人,他的证言如果有利于自己认识的人还好,如果是不利于别人的证言,也会感觉不好意思,两者的眼神交流就可能产生心理压力,出于情面和心理压力就可能会修改自己之前的不利证言。即使不是完全修改,也可能会说记不清了,因此缓和现场的紧张关系。

 

但这并不意味着证人在庭下就一定不会说假话。除了不容直面自己熟悉的人之外,其实同样也会遭遇到紧张局面,心理压力也一样存在。

 

一是被警察问话不会紧张么?同样也会紧张啊,甚至有可能比在庭审上更紧张。因为在庭审上说错话,法官一般不会训斥他,也不会把他抓起来。但是被警察问话,是有可能被训斥的,虽然不一定会被抓起来,但容易产生被抓起来的恐惧心理。这种心理容易产生顺着警察的话说,跟着警察的情绪来的问题,也就是说出讯问人想要听到的话。

 

这未必是警察使用了强迫和威胁手段,而只是正常的询问也可能产生不真实的结果。

 

二是笔录与直接表达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有录像的话,就会出现一个音书不一致问题。也就是说的话与笔录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客观上来说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因为笔录的记载必然有一个归纳和整理问题,并不是有闻必录。一般来说这是合理的。但在关键时刻,不用原话,而用归纳的话就可能产生关键性分歧。这个关键性分析,记录人往往进行有利于本方的理解和归纳。如果我们听到原话,可能未必能得出笔录一样的意思和结论。

 

再加上,证人阅读笔录往往也不会太较真,对与自己的话不一样的地方也不会锱铢必较,因此往往也都签了字。

 

此时,你让他在法庭上说,他把自己的原话又说了一遍,你自然的就会觉得与笔录不一致。从而质疑证人翻证,认为他在法庭上的证言不真实。但很可能的是他并没有撒谎,而只是笔录记的有问题。

 

如果你将笔录当作绝对真实的话,那么他的证言与笔录不一致,你必然产生一种偏离真实的感觉。但问题是笔录是绝对真实的么?

 

三是人会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进行描述。在不用面对当事人,不用面对控辩双方,只有警察的情况下,人们往往会向着自己说,极力将自己摘出去。也就是证人会掩盖自己的问题,将问题推给别人,这些人并不紧张,在没有人与其对质的情况下反而可以放开瞎说。如果我们不纠缠细节,知情人员不与其对质,他就可以把整个事实描述歪了。当然这个歪一定是有利于自己的方向的,但却是与事实相去甚远。

 

对于这样的证人不过不让其当庭对质,不进行详细的交叉询问就可能问不真话,就不容易拆穿他的谎言。

 

在法庭上固然可以因为紧张而说错话,但往往错得不离谱,如果详细询问通过细节是可以把真相问出来的。

 

但是故意说假话的人,在庭下是难以揭穿的,因为侦查人员往往不掌握揭穿其谎言的信息。

 

只有证据充分呈现在法庭上,有了解真相的当事人在场,才能够把真相对质出来。

 

有可能也对质不出个所以然来,但至少可以让谎言动摇,让谎言失去其篡改事实的力量。

 

四是在庭审下可能发生的威胁、引诱和不当压力的问题。这个压力要远远大于交叉询问和法庭庄严的仪式感。因为这是单方面的,缺少制约,且不公开不透明的。法庭上如果发生了不当的压力,是会被全程记录下来,控辩双方会提出意见,而且还可以通过上诉程序予以纠正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庭审虽然也有压力但由于更加公开透明,其获得公正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庭下。

 

其实庭上庭下都有可能产生不如实作证的情况,但总起来看,庭上的风险反而更低,而且还可以克服庭下的问题。

 

最重要的是,庭上的证言毕竟是原滋原味和直接的,听到的人可以做出判断,而从笔录上获取的是间接的信息,这个信息载体的不同就会丢失很多关键性的细节。而且笔录是死的,但证人是活的,证人是可以不断追问的,而笔录如何能够追问,如何能够通过深挖细节来辨别真伪。

 

通过无限呈现的细节就可以成为辨别真伪的最好依据,因为假话最怕的就是细节。

 

 

来源:刘哲说法

作者: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