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学习SHANGQUAN LEARNING

学习回顾 | 高文龙主讲:《如何撰写辩护词》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6-04

2024年6月3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如何撰写辩护词》,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高文龙律师担任主讲人。

 

 

高文龙律师首先从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辩护词出发,逐条分析撰写辩护词时常犯的错误。接下来,高文龙律师分享了撰写辩护词的原则、体系以及禁忌。他提出,撰写辩护词的原则在于“辩护词里的每个事实都要有证据证明,每个观点都要有法律依据”,建议以“总-分-总”或是“程序-证据-个罪”体系展开,在撰写时“忌长句,宜短句”,更适合阅读。随后,高文龙律师从“如何立”“如何破”两方面提出撰写辩护词的具体方法,提出应加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刑法学术化论证能力的建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刘玲律师在互动环节进行分享,她表示在此次学习中收获颇丰,认为能够从经验中提炼理论十分不易。项宇律师提出辩护意见与家属意见如何平衡的问题,高文龙律师、张旭华律师分别进行回应。

 

最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对本次学习进行总结。毛立新律师强调,辩护词是律师在庭审中所发表意见的集大成者,十分重要。针对如何撰写辩护词,毛立新律师从经验出发,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辩护词应与举证、质证意见有所区分,质证意见如果较为复杂,建议可以整理之后单独提交;二是在“总分总”的结构中,首先应开门见山,中间对辩护观点进行展开和论证,结尾升华及总结;三是观点应有论据和论证,符合三段论的演绎推理模式。

 

 

本次学习持续了近2小时,通过主讲人的讲解,与会人员对撰写辩护词进行了体系化的学习,对实务操作十分有益,收到了良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