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学习SHANGQUAN LEARNING

学习回顾|宋立翔主讲:《提升涉黑案件常见证据质证力度的思路》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07-09

2024年7月8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及西宁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学习。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提升涉黑案件常见证据质证力度的思路》,由尚权学术研究部主任、尚权有组织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宋立翔律师担任主讲人。

宋立翔律师首先结合自身过往的经验,总结了青年律师在质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随后,宋立翔律师强调了提升质证力度应树立的“四个意识”,分别为:重构事实优于辩解性质、实物证据优于言词证据、客观要件优于主观要件以及孤证不能定案。他指出,撰写质证意见前应做好刑法罪状的解释、熟知立法沿革、厘清相关法律关系以及证据归类等准备工作。接下来,宋立翔律师总结了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书证等常见证据类型的质证要点,并详细分享了提升质证力度的思路。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旭华律师对宋立翔律师分享的质证经验表示高度赞赏,建议青年律师反复学习。同时,张旭华律师还强调,我们应当重视书证和言词证据内容的来源,这对于质证力度的提升大有裨益。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对本次周学习做总结。他指出,宋立翔律师很好地总结了红河涉黑案中的经验,并通过大量的实例向大家充分地展示了质证的方法与技巧。毛立新律师强调,在我国当前刑事诉讼模式下,律师需要不断精进质证技术,结合对当事人的发问与对证据全面的分析,向法庭展示另一种更符合常识常理、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的事实真相,才能够使司法人员信服。

 

本次学习持续了1.5个小时,通过主讲人对质证经验的分享,与会人员对于如何提升质证力度有了更为系统而深入的认识,收到了良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