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11-20
2024年11月18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多位律师同行在线一齐参与。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刑事诉讼法修订与刑事辩护的发展》,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尚权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迎龙老师担任主讲人。
首先,王迎龙老师以刑辩律师的技术化与理论化的衡量作为本次学习的切入点,他强调刑辩律师不仅要注重实践技术的加强,还要重视理论知识的强化。随后,王迎龙老师从宏观视角梳理了刑事司法的转型与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历程。接下来,围绕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刑事辩护的影响,王迎龙老师就辩护重心从审判阶段前移至审前阶段、辩护形态从对抗向协商转变、辩护的独立性以及有效性等问题展开剖析。最后,王迎龙老师对值班律师的职能定位进行了讲解,并对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尚权学术研究部副主任易文杰律师对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学界关于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将值班律师“辩护人化”的观点,作为一种理想化的美好愿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囿于值班律师“坐班制”的工作特点,在实操层面恐难落地。从比较法上看,值班律师制度起源于英国,其设立的初衷是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至接受讯问前,因其来不及聘请律师且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也需耗费一定的时间,而由值班律师在此空白期提供“应急式”的法律帮助,以实现刑事辩护的全流程覆盖。若将值班律师“辩护人化”,其与传统的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辩护律师之间就会产生角色混同。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旭华律师结合多年来的切身观察和体会,指明了律师职业市场化与法律援助行政化之间的冲突。同时,张旭华律师进一步强调了理论分析能力和高维认知的培养对于刑辩律师的重要性,并指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刑辩律师更应重视对刑罚论的学习和研究。
本次学习持续了2个小时,通过王迎龙老师全面而系统的讲授,与会人员深化了对刑事辩护发展趋势的理解,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