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学习SHANGQUAN LEARNING

学习回顾 | 张雨主讲:《暴力犯罪死刑复核案件辩护要点精解》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12-25

2024年12月23日晚,尚权周学习如期进行。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深圳分所、厦门分所、合肥分所多位律师、律师助理参与了本次学习。同时,本次周学习对外开放报名,四十余位律师同行在线一同参与。

本次学习的主题为《暴力犯罪死刑复核案件辩护要点精解》,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张雨律师担任主讲人。

 

张雨律师从当前暴力犯罪死刑复核案件的形势谈起,结合其亲办案例及《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从“证据不足,关键事实不清”“量刑辩护与死刑政策辩护”两方面展开讲解暴力犯罪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要点。张雨律师提到,死刑复核案件中的“事实不清”更多的是导致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关键事实不清”。张雨律师详细分享了被害人过错、被害人(家属)谅解、立功以及案件因民间矛盾引发等不同影响量刑的情节认定,逐一介绍了上述情节在最高院做出不核准死刑当中的考量。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高文龙律师进行了与谈,他从四个方面提出与谈观点:一是在死刑复核阶段,有条件时应当争取与法官当面沟通、多次沟通,了解法官的关注重点,调整自己的论证逻辑、论证角度;二是既要关注实体性问题,同时也要关注程序性问题,最高法院公布的案例显示,程序问题也会导致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三是注重进行类案比较,除了类案检索的基础工作之外,也可以对同一法官的不同判决进行比较;四是在提出婚恋家庭矛盾等量刑情节时,还要尽可能提供其他辅助性情节,以增强这些量刑情节的说服力及不核准死刑的辩护观点的说服力。

四川发现(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甘哲楚律师参与了本次周学习,他提出凶杀案件刚发生不久时,求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确实比较艰难,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争取通过检察官、法官征求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往往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直接当面沟通容易产生冲突,此时律师介入沟通不失为变通的操作方式。

 

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宇鹏律师也发表了与谈意见,他提到办理刑事案件存在一些运气成分,不同承办法官看问题的思路与角度不同,同样的辩护观点不一定都能够得到认可。张宇鹏律师分享了其办理过的一起不核准死刑的复核案件,辩护观点落脚于证明当事人在两名同案犯中起主要作用或者作用更大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最终得到最高院承办法官的认可。

本次学习持续了近两小时,通过张雨律师对暴力犯罪死刑复核案件的分析与讲解,与谈律师各自分享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经验,与会人员对死刑复核案件的办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