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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回顾丨蔡元培:“远洋捕捞”的应对之道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4-12-13

编者按

 

2024年11月6日下午,“‘远洋捕捞’与趋利性刑事司法”研讨会暨尚权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举办。会议邀请了知名刑事法学者就当前比较突出的“远洋捕捞与趋利性刑事司法”问题进行研讨,同时举行尚权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成立仪式。

 

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蔡元培在研讨会上的总结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蔡元培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经过一下午的集中讨论,我认为大家的意见还是比较集中的。我简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总结,如有不对的地方纯属我个人理解能力有限。

    

第一,我们普遍认为,要想治理远洋捕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无异于虎口拔牙。现在很多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他们需要通过罚没收入来补足税收收入的空缺,所以要想彻底斩断远洋捕捞现象是非常困难。

 

第二,我们普遍认为,即使十分困难,也必须对远洋捕捞进行治理。因为远洋捕捞破坏的是一种平等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它破坏了司法的公平正义。虽然现在经济进入寒冬,但这不是法治也进入寒冬的理由和借口。相反,越是经济下行,越需要法治加以保障。与会专家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对远洋捕捞问题进行治理,一是体制层面,二是制度层面。

 

首先是体制层面,体制层面最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处理罚没款收入的问题。陈永生老师、赵天红老师和彭海青老师都提到了,目前政法机关办案经费的收和支是没有彻底分离的。办一个案子,这个案子的罚没款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返还。哪怕先上交,但最后也依然会返还地方财政,地方财政会再次把它作为办案经费返还给地方司法机关。所以司法机关的罚没款和他们个人的经费直接挂钩。为了获取办案经费,办案机关经常会滥用查扣冻甚至其他所有刑事侦查措施,包括拘留、逮捕。虽然异地拘留、逮捕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但是如果我在本省抓人呢?据我了解,有的地方司法机关为了规避这一规定,不去外地抓人,而是守株待兔式盯着企业家们的航班信息,一旦查到他们有从外地来本省的航班,就直接派人从机场把人带走。所以说远洋捕捞还不仅仅是查扣冻的问题,而是整个刑事司法权运行的问题。此外,现在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要求办案机关完成创收的指标,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司法机关追求的应是公平正义,而不是经济收入。

 

其次是制度层面,大家讨论得更有针对性,尤其是围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个重要制度。第一个是管辖问题。郭烁教授谈到了管辖权异议问题。在我看来,目前的管辖权异议还主要停留在审判阶段,并没有真正扩展到侦查阶段,而且也没有实现诉讼法的构造。昨天我在外地办一个案子,一位律师同行问我:“蔡老师你觉得这个案子法院有管辖权吗?”我说:“我认为没有。”我又说:“但我认为法院一定能从我们现行法规范当中找到有管辖权的依据,因为我们目前的地域管辖规则是非常模糊的,可以说案件只要跟本地有一点点的关联,它就会说自己有管辖权。”更不用说刚才王燃教授提到的网络犯罪,网络公司的用户是遍布全国各地的。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案件,某西部省份公安机关看上了一家外省的游戏公司,于是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注册账户去玩游戏。注册账户玩游戏有三个目的:第一,建立犯罪关联点,产生管辖权;第二,搜集证据;第三,有证据后,实施举报、控告、报案,适时启动刑事程序。所以说地域管辖规则是时候需要系统反思了。

    

第二个是涉财产的强制措施。吴洪淇老师、郑曦老师、吴桐老师提到了,当前的查扣冻根本不是按照强制措施来设计的。我们提到强制措施,大家一般会想到逮捕,逮捕是非常严格的,要满足罪行条件、证据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强制措施的目的是控权,而当前的查扣冻几乎是赋予了公安司法机关近乎无限的权力,没有适用范围的限制,不需要相关性的证明,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仅没有事前控制,也没有事后审查。

    

第三个是对异地查扣冻的限制。就像异地拘留、逮捕需要当地机关的配合,异地查扣冻能不能也施加一定的程序限制呢?比如说至少规定要通知本地公安机关配合,本地公安机关有可能对远洋捕捞行为做出一定的限制或者监督。

    

除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还有专家学者提出还要动用一些行政手段,比如有学者提到的公安部制定的冻结规范措施,以及高童非教授提到的发改委、财政部等对于远洋捕捞的监督、规范和纠正,我认为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行政机关的文件应当公开,通过外部力量对其进行监督,让律师能够用这些文件去和公安机关提意见,为我们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时间关系,我就简要总结以上几点。可以说远洋捕捞的问题虽然是一个阶段性的,尤其是经济下行期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但是它也是有深层次原因的,需要从体制和制度等多方面共同发力,治理远洋捕捞的现象。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今天会议的简要感想。再次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对会议及尚权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各位以后继续支持我们中心的活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