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案例SHANGQUAN CASE

黎斯娜、崔珊珊律师承办:深圳林某某等人赌博案获不起诉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1-02

【涉案罪名】赌博罪

【审判机关】深圳市某法院

【案件阶段】审查起诉

【案件结果】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辩护律师】黎斯娜、崔珊珊

【案情简介】郑某某、杨某、林某某涉嫌赌博罪由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侦查终结,认定郑某某、杨某、林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3年2月24日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侦查机关认定林某某参与“顶角“”抽水“及领取报酬,构成赌博罪。

【律师工作】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后,黎斯娜、崔珊珊律师通过阅卷、会见、查阅同步录音录像,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将案件事实进行还原。从在案无证据证明林某某负责顶角、抽水,林某某的看水行为不构成赌博罪的“直接帮助“行为,认定赌资的电子数据不具备真实性及合法性等方面,全面论证林某某不构成赌博罪。自接受委托后,黎斯娜、崔珊珊律师除正常会见林某某外,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1次,申请调取微信聊天记录1次,查阅同步录音录像3次,向检察官递交书面辩护意见4次,递交书面案例检索报告2次,当面及电话沟通20次以上。

【办案结果】检察官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为林某某虽实施了赌博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