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案例SHANGQUAN CASE

王帝律师承办:北京王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1-02

【涉案罪名】故意伤害罪

【办案机关】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一审

【案件结果】有期徒刑十五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王某

【辩护律师】王帝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23年冬,王某与邻居吴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在吴某的刺激下,王某持刀刺向吴某腹部,致使吴某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随后王某投案自首,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并拘留。

刑事拘留后,王帝律师介入该案件,通过会见、与侦查机关及家属进行沟通,向办案单位申请对他做了精神鉴定。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案发时正处于病发状态,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减弱,评定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定当事人虽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也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但罪行严重,给出了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一审阶段,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了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重要辩护意见,同时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反映了被告人身体、精神双重疾病的情况,积极参与、协商调解,促成了部分赔偿,在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情况下,争取到法院对辩护意见的认可与采纳,从无期徒刑争取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本案是一起血案下的悲剧,然而,每一起命案的判决都不是1+1=2的简单判断,而是两个家庭面对损失的相互较量、博弈与矛盾的化解。律师的介入,让这位患有精神疾病的老人在正当的程序下,得到了最公允的量刑与最合适的法律评价。

【办案结果】法院在王某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未采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的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采纳了辩护律师对王某从轻处罚的意见,最终判处王某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