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1-02
【涉嫌罪名】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办案机关】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结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陈某
【代理律师】王帝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24年夏,犯罪嫌疑人张某携带妨害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超速驾驶机动车,撞击行人陈某、陈某,致被害人陈某、彭某当场死亡。
【律师工作】
王帝律师在该交通事故发生后,接受被害人家属彭某的委托,介入该案并向公安机关控告张某,该案被刑事立案后,向承办该案的检察机关递交律师意见,表明该案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并对张某批准逮捕的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代理律师的意见,对张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仍在办理中。
【办案结果】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成功控告推动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刑事立案侦查,并说服检察机关对张某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