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1-02
【涉案罪名】贩卖毒品罪
【办案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阶段】死刑复核
【案件结果】不核准死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某
【辩护律师】张雨、乔雪松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3年的8月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张雨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这是一起涉毒数量巨大贩毒案件,2017年间,被告人平某伙同他人合谋多次从外地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回湖北省潜江市贩卖,后公安在景洪市、潜江市等地将平某等人抓获。一二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平某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均判处平某死刑。
【律师工作】
张雨律师与乔雪松律师在在案卷初研时便发现部分关键的犯罪事实未能查清,也存在着多处程序违法之处,在死刑复核阶段仍有希望。本案毒品犯罪过程主要涉及五个环节,分别为筹集毒资、联系上家、保管和支付毒资、运输毒品、销售毒品。从现有证据看,平某仅负责联系上家、保管和支付毒资两个环节,其余三个主要犯罪环节均是李某在主导和负责,因此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判决认定平某在毒品犯罪中具体罪责的部分证据不足,同时两位律师又找出了本案从侦查到二审所存在的明显而严重的程序违法问题,最终形成了辩护意见,所幸被告人平某最终未被最高院核准死刑!
【办案结果】最高院认定平某在毒品犯罪中具体罪责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24年1月22日裁定不核准平某死刑,撤销二审判决中维持平某死刑部分,发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