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案例SHANGQUAN CASE

张雨、乔雪松律师承办:湖南王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1-02

【涉案罪名】贩卖、运输毒品罪

【办案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阶段】死刑复核

【案件结果】不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王某

【辩护律师】张雨、乔雪松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个死刑复核阶段的毒品案件,2020年间,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在云南购买甲基苯丙胺运输到湖南贩卖牟利,同年7月12日王某等人在前往东莞市取装有毒品的茶叶快递时被公安当场抓获。后该案一二审法院并未考虑到王某作用、地位明显小于陈某,甚至小于军某这一事实,错误认定王某为主犯,并因王某有轻罪前科、累犯而均将其判处死刑。

【律师工作】本案在今年的四月份纳入到尚权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的死刑复核援助项目中,由于本案在介入的时候时间就较为紧迫,在拿到案件材料后,张雨律师与乔雪松律师第一时间便从现有的法律文书入手,找出指控和审判被告人的有罪逻辑,发现法院在认定被告人罪责时存在明显错误。从证据上看,被告人王某的罪责明显低于第一被告人,只是因为原来有多次盗窃前科才会被判死刑,但这种前科不应成为判死刑的理由。基于此,便提出了本案一二审错误认定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的辩护意见,认为不能因被告人王某有轻罪累犯而将其认定为主犯或者按照主犯进行处罚,在仍有罪责更重的同案人员未归案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王某量刑应留有余地,不能从重至死刑立即执行,该意见最终也到得到了最高院的采纳,被告人没有被核准死刑,没有辜负两位律师的努力!

【办案结果】最高院于2024年5月27日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中对王某判处死刑的部分,改判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