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5-03-04
2025年2月28日下午,第109期尚权刑辩沙龙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本期沙龙研讨的主题为“交叉询问的功能与规则”,主题发言阶段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张旭华主持,国浩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张旭涛律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资深美国高级执业律师、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uris Doctor)胡冰子担任主讲人。与谈发言阶段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合伙人高文龙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教授吴宏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彭逸轩,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担任与谈人。
沙龙对外视频直播,线上实时收看达1700余人次。
主持人张旭华律师对各位莅临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嘉宾及线上观众表示欢迎,并对本期沙龙的主题发言人张旭涛律师、胡冰子教授进行了介绍。
张旭涛律师围绕交叉询问的意义、规则、原理和技术,全面介绍了交叉询问在刑事司法中的独特价值和应用要点。首先,他强调了交叉询问的重要性,指出在刑事法庭上交叉询问是揭示事实真相的关键工具。第二,结合中国司法环境,指出了交叉询问在中国的现实需要。第三,对中美法庭发问规则进行简要介绍,总结了中美基于对质权、传闻证据规则、沉默权制度、律师收费方式不同等因素,导致交叉询问在两国司法应用中存在差异。第四,围绕如何设置法庭发问规则和如何提升律师发问技能,他提炼出“三七二十一”原则,即“交叉询问的三项基本规则”、“挑战前后不一致陈述的七步法”以及“控制‘逃跑’证人的二十一个技巧”。他还结合孙杨国际体育仲裁案中的交叉询问实例,由点到面、深入浅出地展示交叉询问的策略和技巧。最后,张旭涛律师推荐了数本有关交叉询问的参考书目,并提出刑事律师不能仅停留在辩审冲突的状态,而是要寻求推动司法进步的共识和远见。
胡冰子教授首先明确了交叉询问的概念,然后结合其在美国法庭出庭应用交叉询问的实际经验,将交叉询问的策略分解为三个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第一,通过挖掘事实及构建己方事实,解决“为什么要问”;第二,通过分析案件事实、结合犯罪构成、创建合理怀疑,解决“问些什么”;第三,通过判断证人对己方事实构建的作用,解决“问还是不问”。再者,她结合实际案例,从六个方面讲解了交叉询问的规则与技巧,包括:在直接询问的范围内发问,引导式发问,一个事实一个问题,善用弹劾,其他(询问中应遵守的)规则,提出反对。最后,她指出交叉询问不仅是一项技术,更是一门艺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磨练和总结经验,形成自己的风格。
吴宏耀教授以一起刑讯逼供案的庭审发问为例,点明交叉询问的精髓在于通过一连串系统有序的发问向裁判者呈现案件事实。他提出了对交叉询问的三点基本看法:第一,交叉询问是包含了语言学、心理学的一项综合技术,功能是通过发问方式来呈现案件事实发生发展的经过;第二,交叉询问是事实发现的技术,也是说服裁判者的艺术,其目的并不是企图让被询问人承认相关事实或认可你的观点,而是要让法庭和裁判者对证人证言的可信性产生合理怀疑;第三,交叉询问作为一项技能要从实践中习得,它不是一种知识,必须要在司法实践中切实磨炼。
高文龙律师结合其实践经验提出三点见解:第一,交叉询问的目的不在于让被询问的证人承认自身说谎或错误,而在于通过发问让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存疑;第二,交叉询问中涵盖心理博弈,出庭律师需要在庭审发问中建立自身气场、实现有效控场;第三,虽然目前我国缺少交叉询问技术应用的土壤和环境,但该技术蕴含了许多关于庭审发问的原理和规则,不能因暂时的环境限制而放弃学习。
彭逸轩律师首先指出了目前我国诉讼实践中应用交叉询问较多的两个场景:一是在民事诉讼法庭审理中,证人出庭率较高、交叉询问机会较多,但由于缺乏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律师在庭前往往不了解出庭证人的证言内容,导致交叉询问的前提和基础缺失;二是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对证人、鉴定人、同案被告人等出庭人员进行询问,但由于当庭陈述容易与审前陈述偏离,当庭陈述往往不被采信,交叉询问的实际效用被大大降低。其次,他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状况,剖析了我国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应用需求及场景稀少的现状。最后,他认为应对不认罪案件贯彻落实精细化、实质化审理,提高证人出庭率,这样就能大幅度提升对交叉询问技术的需求,刑事律师的交叉询问能力才能通过实践取得长足进步。
毛立新律师首先结合各与谈人关于交叉询问技术在中国应用场景的看法,提出交叉询问技术不仅适用于未来,也作用于当下。他认为,第一,在当前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很高的司法实践背景下,推进庭审实质化一定是下一步刑事立法和司法所追求的目标,而证人出庭、交叉询问是其中重点。第二,交叉询问技术对当前刑事诉讼中的庭审发问也有很大指导意义。他呼吁广大青年律师走在立法之前,学习和训练交叉询问的原理和技术,未来一旦立法作出修订就能跟上步伐投入实战。其次,他阐明了“交叉询问的功能和规则”的四个层次,包括理念和法理层次、规则层次、技术层次和风格艺术层次。聚焦前两个层次,他认为庭审发问的功能就是举证质证,并结合西方法治国家庭审方式剖析了我国庭审举证质证方式的缺陷,进而对我国庭审发问顺序和规则进行了分析。再者,他结合中国刑事审判特点,认为基于控方随案移送大量案卷材料,辩护律师充分运用这些案卷材料对出庭人员进行弹劾质证,是一项重要技能。最后,他强调在人工智能时代,出庭技能才是稀缺资源,青年律师必须重视出庭技能的研习和训练,并提出尚权所作为刑事专业所应该成为中国律师出庭技能训练的先行者、引导者。
本期沙龙持续4个小时,通过各位律师的观点交流和思想碰撞,提升了与会人员对交叉询问的功能与规则的理解,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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