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立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刑事诉讼法面临第四次修改,加强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尤其是进一步扩充和保障其辩护权,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例如,是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是否应确立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讯问时辩护律师在场权,是否应赋予被告人与对其不利的证人当庭对质的权利,是否应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等等
张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2024年《庭前会议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笔者认真学习了,也和2018年《庭前会议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规定都作了比对研究,说一下学习心得。首先,在大家都说刑诉法又要修改之际,不明白最高法院为什么在这时又修改了《庭前会议规
房立刚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摘要2024年9月1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法委员会召开了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的涉案财物处置和权利救济制度完善研讨会,北京律协刑诉委委员、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房立刚律师参会并以转变观念,同时确立对物的无罪推定原则,建立程序,切实加强事前的司法审查机制为主题进行了发言
李月玲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尚权青年律师工作部副主任尚权走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摘要笔者通过在Alpha平台检索刑事评估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三个关键词得到43条结果,逐一查看后最终获得34份有讨论价值的裁判文书作为本篇论文形成的基础之一。此外,笔者结合亲办的一起评估机构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件,对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评估机构涉刑风险颇高,入刑标准看似明确,实则随意
王帝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尚权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一、问题的提出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保护的法益中,道路交通安全是最为典型、常见,但同时也较容易被忽视的一项法益。因为除本罪以外,还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可以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规制,当一起交通事故涉刑后,肇事者被处以交通肇事罪的概率相对较大,仅通过alpha法律检索系统检索最近三年的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可以
李娄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金融证券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引言】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刑事审判工作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当事人的生命、尊严、自由和财产,应当慎之又慎。一个人是否犯罪,是罪轻还是罪重,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客观存在的、经过调查属实的、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根据,而不能靠主观想象、推测和怀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