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人类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诠释生活的意义,几乎每个人都只把这个问题和它的答案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出来。如果我们观察一个人的行为,而完全不管他的言论,我们将会发现:他的姿势、态度、动作、表情、礼貌、野心、习惯、特征等等,无不体现出他个人对于生活意义的理解。他的行为让我们相信,他似乎对某种关于生活的解释深信不疑,他的一举一动都蕴含着他对这个世界和他自己的看法。他似乎是在用自己的行为向世人宣告
一、问题的提出在司法实践中,传唤到案是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主要方式。这表现为,在侦査机关出具的到(归)案经过、抓获经过中常载有犯罪嫌疑人在某某处被抓获,并将其传唤归案或者仅表述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但在案卷中另附传唤证。即便未附传唤证,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亦会有诸如今天依法对你传唤的内容。对于传唤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实践中法官一般以犯罪嫌疑人面对传唤只能被动归案为由否定自动投案的成立。然而,理论界主
《刑法》中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和故意杀人犯罪,时值年底,毒品犯罪案件的死刑也到了集中执行的一个阶段,尚权所自从3月接办死刑复核的法律援助案件以来,已经接办了不少起毒品犯罪的死刑复核案件。死刑复核程序可以称得上是刑事辩护的最后一公里,尚权律师在参与毒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中,进行了一定的分类与总结。截至2021年底,《刑事审判参考》已经推出了128期,共136个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例,尚权实习律师王帝
什么是毒品,什么是药品,二者如何区分?这个问题在专业圈外本没有什么人感兴趣,但最近的一起著名案件却引起普通大众对这一问题的广泛关注,这起案件就是所谓的河南省中牟县毒贩母亲案,涉及到的所谓毒品就是国家列管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氯巴占。今天本文就为大家做一个通俗易懂的简要解说。当下关于毒品的范畴,已远非人们传统认知的鸦片、海洛因、冰毒、麻古等所能涵盖,近些年新涌现出的一些稀奇古怪名字的所谓第三代毒品正在
2021年7月29日18点,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推出的《细说毒品与毒品犯罪》系列直播第四期顺利开播。本次直播通过百家号、抖音、微博、视频号、今日头条共五个平台同步直播,实时在线收看达1000余人次。以下是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雨在直播中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从本期开始咱们要说一下毒品犯罪的定罪与量刑问题,说的直接一点就是如何认定各种毒品犯罪,以及在认定之后如何判处刑罚,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是死刑,
摘要:团队计酬行为行政违法的定性尚且勉强,入罪正当性尤其堪疑,其出罪困境在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对传销犯罪的构造认识不一,现有规范逻辑混乱、措辞不当,仍然试图在金字塔式返利机制上区分团队计酬与传销犯罪。在规范既定的前提下,贯彻出罪需要在把握传销犯罪构造的基础上合理诠释以销售商品为目的,将其与骗取财物的标准相关联。关键词:团队计酬;传销犯罪;骗取财物;包容评价一、团队计酬行为的出罪困境团队计酬,又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