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古典与目的论结合体系下责任故意与构成要件故意的区分,是解决假想防卫等针对正当化事实前提产生认识错误最为妥当的方案。然而,这种方案在学理上催生出责任故意与违法性认识之间关系的新问题。该问题在我国不受限于境外立法上对故意与违法性认识进行分别规定的法律前提,可以从故意要素的结构和违法性认识的内容两个维度得到妥善处理。在故意要素结构的维度,二阶意志为基础的故意理论与我国《刑法》第14条的实质故意概
摘要算法证据主要指通过算法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后所产生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算法证据面临的紧迫难题是其应不应该独立以及应该如何独立的问题。就算法证据的独立问题,目前学界主要存在相对独立说反对独立说和完全独立说等观点,但均存有不足。司法实践中的算法证据可分为基于案内大数据的算法证据和基于案外大数据的算法证据,它们与传统证据之间存在本质区别。法定证据种类制度虽有缺陷,但其的存在具有现实必要性。考虑到算
摘要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作为一方责任主体参与超载超速类的危险驾驶行为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类的危险驾驶行为时,应如何对每个参与主体进行精准归责的问题,本质上就是判断各参与主体所从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范围问题。这种判断,显然要在不同的犯罪参与情形下做具体分析,才能保证其准确性与全面性。具体来看,首先,就共同犯罪的参与形式而言,应具体厘清了参与者成立教唆犯与成立帮助犯时应承担何种程度的刑事责任;其次,就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与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督评估,是改革试点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特别是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预防企业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运行中面临的组织机构监督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评估考察时限等实际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刑事检察集指控犯罪、诉讼监督、保障人权于一体,肩负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在刑事检察领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非常重要的就是落实好刑事检察重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要求。 以证据为核心是高质效办好刑事案件的基础 刑事诉讼制度以审判为中心,实质是以庭审为中心,核心是以证据为中心。刑事诉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具体案件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即必须是有
摘要延误险骗保类案件包括订立保险合同、索要保险金两部分实行行为,司法实践中分析该类案件中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就需要对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性质作出准确认定。根据保险合同的民事属性,行为人利用便利地位提前获取航班是否延误的信息不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后未实际乘坐,行为人借此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虚构保险标的的诈骗行为。虽然符合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