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不是为了骗抵国家税款,而是为了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时,根据2024年3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0条第2款的规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该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解释》第10条第2款不是无罪的出罪条款,而是本罪的出罪条款。于是,
摘要排除合理怀疑设置于中国刑事诉讼法,系对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解释,与结论的唯一性及排他性联系较紧密,且对其不进行高度盖然性及盖然率评价。实践表明引进排除合理怀疑已达到预期目的,主要经验包括:以心证弥补印证,以解构配合建构,注意结合中国自身经验,关注间接证据定案,适用方法和对象多样化,且尝试对某些案件相对独立适用等。排除合理怀疑因其解释性与主观性特征,具有证明标准的多元适配性,可适用于降低证明
张雨扬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罪包括多种行为方式,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前提已确定开挖对象属于矿产资源的基础上,下一步即进入是否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分析。我国对矿产资源实行国家所有、统一规划、严格准入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对采矿许可的设定进行了系
摘要共同犯罪作为不法形态的核心命题是解决将不法事实归属于哪些参与者的问题。网络空间的结构性异化催生出主体关联弱化、违法累积质变、中立技术主导的新型共同犯罪样态,致使传统共同犯罪处罚根据理论陷入解释力式微的困境。然而,各创新性理论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仍需在混合惹起说的基础上坚守限制从属性说。共同犯罪的主观面分为因果性、有责性、正犯性三个层次,在网络技术的黏合下各参与者之间形成的主观关联性是其能够
无论虚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在法律评价时均应最终聚焦在国家税收利益,应紧扣国家税款是否损失这一根本红线。鉴于此,基于罪刑均衡和刑法体系解释的考量,并且借鉴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也应将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作为虚开发票罪的出罪口。 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难点问题,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
摘要免予起诉制度突破了起诉法定主义框架下起诉与不起诉的机械司法困境,构建起区别对待的案件分级处理模式,贯彻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彰显历史进步性。但该制度在入法后与法治原则和诉讼法理产生抵牾,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最终被改造为相对不起诉制度。免予起诉制度仍然具有诸多合理要素可供借鉴:一是免予起诉主要适用于少数政治性犯罪,不宜普遍适用于普通刑事案件,故程序出罪应当是一种在实体入罪后的程序控制与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