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程序违法行为,以非法证据排除与终止审理为代表的程序性制裁方式在实践上适用率较低,这就使一部分程序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合理回应。因此,实体从宽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程序违法的制裁方式。但是实体从宽实际上是以实体为工具,实现程序违法的制裁目的,其应当同时具有刑罚论和程序论上的正当性。然而,无论是可罚的责任说等刑罚论上的理论还是量刑补偿说等程序论上的理论,都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实体从宽破坏了量刑正
摘要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贯穿实体与程序,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当前,我国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法律规范仅具有框架性,缺乏体系性与实质性内容,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各行处置、适用混乱等现象。不仅在实体层面呈现学理概念不清、制度性质不明、价值立场模糊、责任分配不均的问题,同时在程序层面分阶段地暴露出司法监督不足、权利保障不周、对物之诉缺位、执行顺序混乱等问题。对此,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二)》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三个原本针对国有企业的背信类罪名扩张到所有民营企业,与2023年《公司法》对信义义务内容、责任的修订形成联动。结合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保护法益应为公司利益+信赖关系的复合结构,可以竞业限制的本质填充信赖关系的内核,即公司的竞争利益优先。在非法性的判断上,本罪非法性的判断素材不包括公司章程,并且可以将公司决议同意与被害人同意理论结
摘要公检法机关在非法言词证据解释上的冲突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通过引入芝加哥学派的管辖权冲突理论,可以对作为刑事司法系统中行动主体的公检法三机关在不同阶段对非法言词证据作出的不同解释进行清晰地描摹。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作出客观化的解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在解释的过程中,语词的含义更多地取决于利益的逻辑而非语词本身的逻辑。不同机构各自的利益关注、权力格局、冤假错案带来的舆论环境、政治
摘要在被告人拒绝作出有罪供述的案件中,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主观要件事实方面,通常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为解决这方面的困难,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发布或者修订司法解释,在涉及毒品、诈骗、帮信、洗钱等犯罪案件中相继引入了综合认定规则。这种综合认定法与推定认定法存在实质区别,也不同于那种通过直接证据即可确认行为人主观要件事实的证明方法,而大体属于一种根据间接证据来作出逻辑推断的事实认定方式。这种针对犯罪主
网络翻墙可能涉及的违法甚至犯罪问题,是一个牵涉法学和网络技术的双领域问题。很多司法人员和学者不了解相关技术原理,而很多技术专家和鉴定人员,又不能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所以目前在定性、处罚、鉴定、研讨和论文写作中常能看到很多错误理解。一、翻墙的基本原理:就是简单的代理访问墙这个概念从未正式出现在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开的文件上,这里也不再过多讨论墙的历史和具体运行方式。可以确定的是,直到目前,国家防火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