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命线——在国家治理体系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社会治理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首先,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并再次恭贺求知律师事务所开业、求新刑事律师机构成立。接下来,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辩护,我谈几点看法。一、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立宗旨和价值追求刚才,顾永忠教授就国家治理体系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了专题报告。其中,讲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立的初衷、宗旨和价值目标,首要的
公诉变更是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系属于人民法院后,法院宣判前,检察机关主动请求或依法院建议,对起诉进行变更、追加、补充或撤回,从而调整诉讼客体或者终结审判程序的诉讼活动。公诉变更制度涉及公诉权与审判权的界限,也涉及辩护权的实现空间,并努力实现两方面的价值平衡:一为正义与效率之间的平衡,二为正义价值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平衡。基于价值平衡的需要,公诉变更应需变则变、当变则变。完善的公诉变更制度
笔者前段时间参与办理了一起销售型诈骗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了公诉,量刑建议十一年。当事人家属曾咨询其他律师,有律师认为定性错误,本案应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在一审开庭前两个星期,当事人家属委托我们办理该案,经过辩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参与办理该案的过程中,笔者注意到,无论是在法学理论中,还是在司法实务中,均对三个罪名如何区分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贝叶斯定理,又被称为贝叶斯方法,是十八世纪英国学者托马斯·贝叶斯(Thomas Bayes)提出的计算条件概率的公式,即P(A,B)= P(B,A) P(A) P(B)。其中,P(A)表示先验概率,P(A,B)表示后验概率。比如在一个刑事案件中,我们基于现有份证据能够推断出一个基本的事实倾向,此为先验概率;当出现新的证据时我们会刷新事实判断的概率,此为后验概率。这一理论在诸多领域和专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数据分析功能,如在我国的刑事司
信息自动化决策是指通过计算机自动化的方式处理得到的数据,从而产生对数据来源主体重大影响的决策。《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二十五条对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进行规制,回应了在大数据背景下,信息自动化决策在为新动能添砖加瓦、为生活带来便利和智能的同时,对个人数据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数据控制者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日常生活中的信息自动化决策(一)智能软件应用日常使用的交互式软件,比如:某宝、某
无罪辩护的现实困境——在山东刑事辩护高端论坛第二期暨无罪辩护问题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无罪辩护被视为刑事辩护皇冠上的一颗明珠,意指它是刑事辩护的顶尖形态,能够综合反映出一个辩护律师的能力、素质和水平。同时,我还认为,无罪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山顶上的灯塔,也能折射出整个刑事辩护的生态。因此,今天我们谈无罪辩护的困境,其实就是谈刑事辩护的困境,只不过集中体现在无罪辩护方面而已。成功的无罪辩护案例,正因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