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刑诉法颁布以来,刑诉法历经1996、2012、2018三次修订,总体上看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不断完善,实现了辩护从审判阶段到侦查阶段的覆盖。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诉讼的两头,仍然存在着两个薄弱环节:一是侦查阶段的辩护,二是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尤其是侦查阶段的辩护,目前最为薄弱。而从应然性和必要性而言,侦查阶段辩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值得高度重视。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基本上还是案卷中心主义,实际
刑事诉讼立法的40年,也是刑事辩护的40年。辩护与代理作为刑诉法规范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伴随着历次刑诉法的修改完善而不断进步。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刑事辩护40年的发展历程,按照刑诉法的修改节点,刑事辩护也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是恢复重建中的刑事辩护制度(1979年——1996年)、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刑事辩护制度(1997年——2012年)、人权保障观念下的刑事辩护制度(2012年——2018年)、协商式诉讼模式下的刑事辩护制度
摘 要:律师办案资质与办案质量密切相关,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实行分级律师代理制,一方面锻炼、提高年青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水平,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地保证了办案质量。本文对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会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也提供了作者个人的建议和看法,期待对律师的办案条件有所改善。关键词:律师资质 电子阅卷 阶段性委托 二审开庭率 二审判决后的通知和会见在刑事辩护全覆盖的情形下,法律援助案件
【内容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理论逐步完善,其配套措施的建设也逐步得到重视,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律师如何有效参与的问题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律师作为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不应成为办案人员的说客,应当秉持公正之心参与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前提是被追诉人认罪,并且认可相应的刑事处罚,但其认罪认罚有可能是不适当的,本文基于刑事辩护的独立性,探讨在认罪认罚从宽视角下的无罪辩护问题。为提
【内容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理论逐步完善,其配套措施的建设也逐步得到重视,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律师如何有效参与的问题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律师作为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不应成为办案人员的说客,应当秉持公正之心参与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前提是被追诉人认罪,并且认可相应的刑事处罚,但其认罪认罚有可能是不适当的,本文基于刑事辩护的独立性,探讨在认罪认罚从宽视角下的无罪辩护问题。为提
【内容摘要】 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的推进,刑事辩护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变革发展要求律师及时更新理念。《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值班律师的定位缺乏法律依据,可通过补办手续或修改法律使之合法化;青年刑辩律师应当成为值班律师的主力军;律师的工作重心从庭审辩护转移至庭前协商程序;不能越俎代庖替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应当注意值班律师与委托律师、法援律师的角色转换及工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