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经常被视为该罪滥用的根源,然而兜底条款承接了投机倒把罪规范经济运行的功能,是当前政府调控市场经济的利器,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必要性。非法经营罪保护的法益不应局限于特定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制度,应为市场交易管理秩序,兜底条款为法益保护预留了足够的空间。由于依赖本质概念,类型解释理论有生成类推解释结论的风险,导致非法经营罪沦为口袋罪。回应—限缩二元刑法解释理念可将非法经营罪兜底条
2024年3月4日,全国两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21年至2023年,对77名刑事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报告举例说,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杀人,马某告知其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马某持刀出门制止,付某与其厮打,马某手、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报告明确指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刑法》 第二十条似
检察法律文书尤其是不起诉决定书的说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理论与实务界的应有重视,相关研究缺乏、实践状况不容乐观。本文选取受案构成极具代表性的Z检察院2022年度136份不起诉决定书为样本,分析发现不起诉决定书的说理存在逻辑断裂、查明事实与法律适用前后矛盾等普遍性问题,甚至在不说理的文书中还隐藏着不易被发现的法律适用错误。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处于审查起诉这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性环节,产生终结刑事诉讼程序的
刑事诉讼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不断重塑和完善刑事检察权的过程。中国式轻罪治理,应当依法实现程序出罪。羁押审查权应当对拘留适用条件和审批权限进行结构性的重构。就公诉裁量权而言,法定主义为主,便宜主义为辅具有制度合理性,免予起诉、选择起诉或者降格起诉不适合我国国情,应当建立暂缓起诉制度。在检法关系上,发挥检察审前主导作用,构建以刑事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与以审判为中心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认罪认罚案件中
与企业有关的犯罪往往需要分层次处理。这个企业有些是合法的企业,但在经营的过程中偶然的开展违规经营,进而达到犯罪程度;有些是长期的开展犯罪行为;有些甚至在设立之初的目的,其实就是实施犯罪行为。这些情形很多,所以最后未必都能按照单位犯罪处理,但他们都有一个企业的外观,都有雇佣行为,在企业内部的组织模式都呈现一种金字塔的结构。我们正是基于这种金字塔的组织结构,因此才认为有必要进行分层次处理。我们不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要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数字经济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内在动力。保护商业秘密,既是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