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扫黑除恶须常态化党的二十大报告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指出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从扫黑除恶的政治与法律意义而言,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组织及其保护伞,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更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事关人心向背和人民群众的安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作了重大修改,随之,最高人民法院对2010年非法集资司法解释也进行了修改(修改前的简称《2010司法解释》,修改后的简称《2022司法解释》)。在刑法条文、司法解释均作修改的情况下,对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发生的集资诈骗行为,如何选择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存在争议,有必要厘清。一、集资诈骗罪法定刑结构修正前后有明显变化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编者按10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市检察院主办,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承办,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万州区公安局、万州区司法局协办的新型经济犯罪与电子证据热点问题学术研讨会在重庆万州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常保国,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松林,万州区委常委、政法委
摘要醉驾入刑10年来,社会影响与日俱增,对抑制严重醉驾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证数据显示,因醉驾入罪门槛低、出罪机制不完善、前科封存制度阙如、刑罚严厉性不足等,导致当前我国醉驾治理面临着打击面过宽和对潜在违法者威慑力不足的双重困境。破解双重困境的总体思路,在于健全宽严相济的醉驾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在刑事立法上,适当提高醉驾入罪门槛,加大刑罚规制力度,确立轻罪前科封存制度;在刑事司
摘要基于医药合规法治发展的全球视野研究可知,我国确立并构建医药合规法治模式,需要重点把握好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指导观念方面,高度重视医药合规在企业合规整体格局中的突出地位。二是合规法律方面,努力构建医药反腐的双轨立法模式,同时着重形成关于医药合规的类型化、精细化的权威指引,尤其是司法指引。三是合规内涵方面,着力形成以理性监管医药行业经济互动以及提升医疗质量为中心的医药合规规范格局。四是合规执法方
实践中,由于少数村组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私欲膨胀、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涉及农村三资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尤其是村组干部挪用钱款的行为,由于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具有自治性质和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双重职能,村组干部管理的钱款来源多样,因此,村组干部挪用钱款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等相关定性问题值得关注。【关键词】村基层自治组织村民小组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案例简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