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制度,是强化行刑衔接,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由行政检察部门负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向同级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求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分子变得更加小心狡猾,腐败的手段越发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用权谋利的方式从原来本人在台前利用职权为他人直接办事演变为隐藏于幕后借助职务影响力间接为
重要案件的出庭方案往往需要审定,也就是要严格按照之前上级确定的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和公诉意见书来出庭,不能超出这个方案的范围。但是实质化的庭审是瞬息万变的,在法庭上的情况往往会超出此前考虑的范围,这个时候很多年轻的公诉人就六神无主,要么拼命翻找答辩提纲,要想这个里面必定有现成的答案,如果找不到,就不知道说什么了。因为说什么都害怕超出庭审预案的范围,害怕被领导批评,未得到批准就不敢说
摘要现代国家一致要求未决羁押不得超过合理期限;国际社会关于什么是未决羁押的合理期限的判断标准已经达成共识。两大法系国家不仅在立法上以不同方式对未决羁押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建立并实施了未决羁押期限的常态化审查机制,这一机制主要体现为羁押权力司法化、羁押理由个别化、羁押程序正当化三项具体原则。相比之下,我国未决羁押期限及其延长制度设计基本上被侦查、调查等追诉利益所左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大突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早期以来,监禁隔离已经成了理论和研究关注的焦点(主要的视角是,von Hirsch支持的,叫做应得的或者报应的观点,我们在此不讨论von Hirsch的观点)。本文讨论的是监禁隔离思想的起源,评论关于其有用性的证据,并探索犯罪预防政策的新选项。关键词:生涯犯罪人;选择性监禁;监禁隔离近年来Andrew von Hirsch跟踪研究了刑事司法政策的四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美国的量刑政策追求的主要目标是康复(Reha
摘要在违法性判断的问题上,是坚持严格的违法一元论还是缓和的违法一元论,抑或是违法多元论,在刑法理论上聚讼颇多。法秩序统一原理应当在目的层面作实质性理解,而不应仅停留在逻辑层面作形式性理解。在规范保护目的解释下的违法多元性理论并不违反法秩序统一原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对违法性进行合目的的实质、独立的判断,这意味着:在民法和行政法上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在刑法上未必具有刑事违法性;而在民法和行政法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