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29至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协办的中国式刑事司法现代化与毒品犯罪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湖北恩施召开。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中共恩施州委书记胡超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出席会议。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1年以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司法治理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策部署和张军院长批示,李勇副院长带队开展调研、与专家学者座谈,刑三庭调研组通过书面调研、多省实地调研、多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交流等工作,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一、帮信罪案件的新情况调研中了解到帮信罪案件数量已跃居各类刑事案件第三位,其主要特点为:一是案件类
编者按7月29至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协办的中国式刑事司法现代化与毒品犯罪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湖北恩施召开。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中共恩施州委书记胡超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出席会议。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摘要网络暴力作为一个社会问题,经历了以音像暴力、网络软暴力、人肉搜索以及时下的网络中伤为主要内容的形式流变。因应网络暴力的内容变迁,刑法从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保持审慎克制,开始转向追求预防效果,显现出积极介入的倾向。为优化刑法参与网络暴力的社会治理,可采用网络暴力的核心特征+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方式来界定网络暴力的概念,挤压非规范性语词在网络暴力界定中的比例,以保证刑法明确性原则的贯彻。根据反言论
刑事辩护作为个人面向公权力的对抗性力量,对于实现公平正义而言至关重要。随着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不断发展,有效辩护的问题逐渐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通常而言,有效辩护是指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有效果、有作用的申辩活动,强调的是辩护人与被告人之间围绕着辩护质量的评价标准。当律师的辩护行为存在严重的缺陷,以至于对辩护的效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时,该种行为被认为是无效辩护。我国《宪法》第1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前不久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强调,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遵循—— 把握六个要素高质效办好刑事案件 □能否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影响办案质效。在工作中,既不能片面注重严,也不能片面强调宽。宽与严是相对的,要服从服务于大局的需要;宽与严又是有限度的,要严守法律的底线。 □高质效办案,既要向高标准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