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防卫过当的认定中,一元论和二分说都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当构建阶层式的防卫过当判断规则。具体而言,可区分为递进的两个阶层分别进行判断。第一阶层为防卫过当的质的判断,即对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判断。对必要限度的判断采取必要说,具体从有效性、最小强度手段两个方面展开。第二阶层为防卫过当的量的判断,即对刑事可罚性的判断。在区分不罚的防卫过当和可罚的防卫过当的基础上,对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进行
我将讨论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试着回答什么是中国刑事证据法的知识传统,或者说,去界定我是在哪个意义上使用知识传统这个语汇的。第二,中国刑事证据法的知识传统包括哪些?并通过相关的例证来做阐释。第三,如何看待中国刑事证据法的知识传统。简单来说,即三个部分的内容:刑事证据法的知识传统是什么?包括什么?如何看待?什么是中国刑事证据法的知识传统最初看到证据法的知识传统与话语体系这个主题时,我感觉自己
编者按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本次推送整理了中外司法(裁判文书)公开的基本情况以供学习交流。一、美国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美国法院分联邦和州两个系统。联邦法院在裁判文书上网方面的要求比较统一,但50个州的做法不一。(一)联邦法院系统1 立法的强制要求全面性:根据美国《电子政务法》(E-Government
前言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车轮继续行进,刑事合规不起诉作为我国刑法体系中的新兴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激励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发生。随着我国刑事合规制度的探索和完善,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逐渐得到重视和落实。本文通过我国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现状,特别是占比为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在合规制度适用的探讨,分析其中双合规不起诉机制(在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不起诉的同时,将不予起诉的政策福利辐射到具体的
在我的理解中,证据法学的知识传统意在总结、诠释证据法学的元理论。证据法学的话语体系则旨在提炼和创新,直面中国特色的证据法学话语体系的建构。这两方面的问题同时又是密不可分的,因为话语体系的背后一定会凝结着某种理论和思想,证据法的知识传统总会直接或者间接地渗入证据法话语体系的建构当中,而且影响整个证据制度规范体系的建构。所以,这个话题实际上涵盖了证据法学理论体系的整体建构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庞大
摘要 人民法院应如何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经成为我国理论界热议的话题,这主要源于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实践困境与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的现实需求。目前,人民法院参与涉案企业合规在审前和审判两个阶段皆存在问题。人民法院的审前参与实无必要,还可能加剧已经凸显的诉审线性结构问题。面向未来审判程序的立法改革,基于合规考察报告作为过程性证据材料的定位,人民法院可以从合规的自愿性、有效性和公共利益等方面